楼主的车是杭州还是外地的牌照?

杭州主城区全天禁止外地大货车进入。杭州牌照大型货车白天需凭通行证进入,晚19时后8吨以下货车可以通行。
1、这个是杭州萧山区对货车限行的相关规定:
时代大道、亚太路、03省道、大南线、塘湄线、塘新线、104国道、钱塘江南岸江堤路、利民河、文明路、风情大道、越王路、湘湖路等道路围合区域内的所有道路。
其中,时代大道、亚太路、03省道、大南线、塘湄线、塘新线、104国道等限行区边界道路不限行;钱塘江南岸江堤路、文明路、风情大道、越王路、湘湖路等限行区边界道路限行。
(一)工程运输车,包括从事工程运输的散装水泥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混凝土泵车、泥浆槽罐车、自卸货车等载货汽车和其他特殊结构车辆。
(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包括运输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化学品的载货汽车。
(三)普通载货汽车,包括除本通告所称的工程运输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以外的其他载货汽车。
(四)各类拖拉机及农用轮式机械车。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区货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进一步减轻机动车排气污染对我区大气质量的影响,缓解城区道路交通拥堵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以及《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一条之规定,区政府决定自2016年3月21日零时起,对我区货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时代大道、亚太路、03省道、大南线、塘湄线、塘新线、104国道、钱塘江南岸江堤路、利民河、文明路、风情大道、越王路、湘湖路等道路围合区域内的所有道路。
其中,时代大道、亚太路、03省道、大南线、塘湄线、塘新线、104国道等限行区边界道路不限行;钱塘江南岸江堤路、文明路、风情大道、越王路、湘湖路等限行区边界道路限行。
(一)工程运输车,包括从事工程运输的散装水泥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混凝土泵车、泥浆槽罐车、自卸货车等载货汽车和其他特殊结构车辆。
(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包括运输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化学品的载货汽车。
(三)普通载货汽车,包括除本通告所称的工程运输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以外的其他载货汽车。
(四)各类拖拉机及农用轮式机械车。
确因生产、生活、建设等实际需求,需要进入限行区域的,应按照《杭州市萧山区货车限行区通行证管理办法(试行)》,提前到我区公安机关申领通行证,随车携带通行证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通行。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有关规定,服从现场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紫金港隧道、余杭塘路开通运行期间交通组织措施的通告
经建设单位申报,紫金港隧道(文一西路-留祥路北)、余杭塘路(丰潭路-花蒋路)已符合通车要求,将于近期开通运行。为确保开通运行后的道路交通有序、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之规定,现将上述两条道路开通运行期间的交通组织措施通告如下:
一、道路开通时间及范围
自2015年1月15日9时起,紫金港隧道(文一西路-留祥路北)、余杭塘路(丰潭路-花蒋路)开通运行。
二、道路开通后的交通组织措施
1.紫金港隧道及余杭塘路下穿隧道禁止载货汽车通行(城市快运除外)、专项作业车、摩托车、挂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拖拉机、特型机动车通行;禁止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通行;禁止行人、非机动车通行。
2.1月15日至3月31日,紫金港隧道及余杭塘路下穿隧道开通初期,每天晚上22时起至次日凌晨5时,实施全封闭养护。后续封闭养护时间另行通告。
3.紫金港隧道限速60公里/小时,匝道机动车限速40公里/小时;余杭塘路限速60公里/小时。
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三、道路开通后的配套措施
为配合紫金港隧道开通,吉鸿路(紫荆港隧道—振华路)主车道同步开通,交通组织措施与紫金港隧道一致。吉鸿路全线建成后相关交通组织措施另行通告。
请过往车辆及行人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通行,并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关于东湖南路部分路段开通的通告
东湖南路(下沙路至九沙大道段)定于5月27日开通。为确保道路开通后的交通有序、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现将有关通行事项通告如下:
东湖南路(下沙路至九沙大道段)限制速度为50公里/小时。
二、关于货车、摩托车、燃油助动车、三轮车通行
东湖南路(下沙路至九沙大道段)全天禁止外地货运机动车和市区8吨(不含)以上大型货运机动车通行;全天禁止外地各类摩托车、燃油助动车、三轮车通行。
请过往机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依照道路相关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开通火车东站枢纽地区(城东新城)环站南路的通告
位于火车东站(城东新城)周边的环站南路(新风路至环站东路段,下同)已于10月1日开通。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和畅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开通事项通告如下:
环站南路道路最高限速为50公里/小时,其中环站南路新风路交叉路口限速为20公里/小时。
环站南路实行机动车双向通行。
1、全天禁止8吨(不含)以上大型货运机动车通行;
2、全天禁止外地市及萧山、余杭区和市属五县(市)货运机动车、各类摩托车、燃油助动车、三轮车通行;
3、沿线两处隧道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
请过往机动车驾驶人注意交通信号及标志、标线提示,并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关于开通火车东站枢纽地区(城东新城)部分道路的通告
(一)以下道路(路段)限制速度为60公里/小时:
同协路(机场路至石大线段)。
(二)以下道路限制速度为50公里/小时:
1、同协南路(德胜路至天城路段);
2、天城路(同协路至明月桥路段、环站东路至东宁路段,不含下穿通道);
3、环站东路(天城路至环站南路段);
4、环站南路(明月桥路至环站东路段);
5、环站北路(松碧街至环站西路段);
6、新塘路(明月桥路至东宁路段,不含下穿通道);
7、机场路(全福桥路至东宁路段);
8、东宁路(机场路至昙花庵路段,含下穿通道);
(三)以下道路限制速度为40公里/小时:
1、塘工局路(杭海路至艮山西路段);
2、昙花庵路(三新路至东宁路段);
3、明月桥路(天城路至沪杭高速段);
4、新风路(机场路至王家井路段);
5、鸿泰路(明月桥路至东宁路段);
6、和兴路(明月桥路至东宁路段);
7、麦庙路(新风路至环站西路段);
8、王家井路(新风路至环站西路段);
9、全福桥路(机场路至环站北路段)。
(四)以下道路限制速度为20公里/小时:
松碧街(机场路至环站北路段)。
王家井路(新风路至环站西路段)实行机动车由西向东单向通行;上述其它试开通道路机动车均双向通行。
三、关于货车、摩托车、燃油助动车、三轮车、行人通行管理
上述道路全天禁止外地货运机动车(含萧山、余杭区和市属五县[市],下同)和市区8吨(不含)以上大型货运机动车通行;全天禁止外地各类摩托车、燃油助动车、三轮车通行。同时,沿线2处隧道禁止运输危险物品车辆通行。
请过往机动车驾驶人注意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提示,并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关于调整杭州火车南站周边部分道路交通组织措施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杭州火车南站周边区域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于2010年1月20日起调整杭州火车南站周边部分道路交通组织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商城中路(商河路口以北段)、商城西路(商河路口以北段)、站前路禁止1吨(含)以上货车通行。
二、站前路禁止摩托车、电瓶三轮车、客运人力三轮车通行。
三、商城中路(商河路口以北段)实行由北往南单向通行。
四、站前路禁止机动车临时停放和长期停放;商城中路(商河路口以北段)禁止机动车长期停放。
五、站前广场设置公交专用站台、出租车候客区和社会车辆停车场。
六、在车站广场社会车辆停车场饱和时,接送旅客的其他社会车辆进入站前路后,可经商城中路、商河路进入商业城生态停车场停车,也可在商城中路(商河路口以北段)临时下客(禁止停车候客)。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依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并服从现场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
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六日
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本地货车限行政策
您好!杭州市货车限行政策如下:(一)市区8吨(不含)以上大型货运机动车在过境道路以内的区域全天禁止通行。
(二)市区8吨(含)以下的大型货运机动车在石祥路、留祥路以南,新塘路、笕丁路、钱塘江路以西,紫荆花路以东,复兴路以北区域内道路(均不含上述道路)白天(7时至19时,下同)禁止通行。
(三)市区小型货运机动车在河坊街以北,环城东路、绍兴路以西,潮王路、文二路以南,古翠路以东区域内道路(均不含上述道路)及艮山西路、绍兴路(潮王路口以南段)白天禁止通行(其中建国路的绍兴路口至文晖路口段、文晖路的建国路口至天成路口段除外)。
(四)市区各类货运机动车在西湖风景区道路,即虎跑路、南山路、湖滨路、保俶路、曙光路、灵隐路、梅灵路范围内的道路(均含)全天禁止通行。
(五)每天7时至9时、16时至19时的交通高峰时段内,在万松岭路和秋涛南路以北,秋涛路以西,文华路和文一路、德胜路以南、古墩路以东区域内(均不含上述道路)禁止货运机动车通行。
外地货车进入杭州市区的规定
关于限制中型(含)以上货车等在星桥区域通行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5-3-1120:52:39余杭新闻网
在星桥街道,东至望梅路(不含)、西至与江干区交界处、南至临丁路(不含)、北至星发街(不含)的区域范围内,全时段禁止中型(含)以上货车进入,同时每日6时至21时禁止未经环保部门(含外地环保部门)核发绿色环保标志的所有机动车进入。如确有需要,须经星桥街道办事处核准后,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通行证,按规定时间、规定路线通行。
出台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余杭塘路、紫荆花北路部分路段禁止货运机动车通行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余杭塘路、紫荆花北路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确保道路交通有序、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余杭塘路、紫荆花北路部分路段实施货运车辆禁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2015年7月17日零时起,余杭塘路的紫金港路(不含)至丰潭路(不含)段,紫荆花北路的余杭塘路(含)至留祥路(不含)段,全天双向禁止货运机动车辆通行。
请过往机动车驾驶人注意交通标志提示,并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关于新安江城区部分道路禁止货车通行的通告
杭州市公安局发布时间:2015-03-20发布部门:建德市局
为改善道路交通秩序,缓解城区部分道路交通拥堵的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新安江城区白沙路、南山路等道路实施禁止货车通行的交通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3月26日7时起,建德市新安江城区白沙路(南入城口至白沙大桥南端)7:00—19:00禁止货车(中型、重型普通货车及挂车)通行(环卫、施救等特种车除外)。
二、自3月26日7时起,南山路实行全时段禁止货车(中型、重型普通货车及挂车)通行(环卫、施救等特种车除外)。
请过往机动车驾驶人根据交通标志牌指示行驶,并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关于秋石快速路、东湖快速路开通运行期间交通组织措施的通告
秋石快速路(石德立交南-清江立交)、东湖快速路(东德立交-九沙互通)已符合通车要求,将于近期开通运行。为确保开通运行期间的道路交通有序、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之规定,现将上述两条快速路开通运行期间的交通组织措施通告如下:
一、快速路开通时间及范围
自2014年12月31日14时起,秋石快速路(石德立交南-清江立交)、东湖快速路(东德立交-九沙互通)开通运行,其中东德立交开通东向南、西向南、南向东、南向西四个方向匝道。
二、快速路开通后的交通组织措施
1、禁止行人、非机动车通行;
2、禁止载货汽车(城市快运除外)、专项作业车、摩托车、挂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拖拉机、特型机动车通行;
3、禁止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通行;
4、禁止《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杭政函[2014]54号)规定的受限车辆通行。
快速道路主线道路限速80公里/小时,连接不同等级道路的上匝道限速60公里/小时,下匝道限速40公里/小时。
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三、快速路开通后的配套交通组织措施
自2014年12月31日14时起,秋涛路太平门直街路口禁止机动车北向东、南向西左转。
请过往车辆及行人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通行,并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关于调整城市快速道路交通组织措施的通告
一、已通车城市快速道路
1、彩虹快速路:东起江晖路匝道落地,西至之江大桥(彩虹快速路隧道与之江大桥引桥连接处),含1个隧道,1座互通立交,8处上、下匝道,里程数约8公里;
2、德胜高架快速路:东起德胜东路文海北路西口停车线,西至德胜快速路西延工程主线落地(保俶路口),含3座互通立交,30处上、下匝道,里程数约23.5公里;
3、留石高架快速路:东起杭州北收费站(收费广场外),西至通益路以西高架主线落地,含2座互通立交,22处上、下匝道,里程数约12.5公里;
4、东湖高架快速路:南起九堡大桥南(南岸上下匝道与主桥面相交的伸缩缝处),北至九堡大桥九沙互通(德胜至九沙互通在建),含1座桥梁(九堡大桥),1座互通立交,里程数约3.8公里;
5、秋石高架快速路:南起机场路匝道落地,北至绕城北线与320国道交界处,含1个隧道(半山隧道),2座互通立交,14处上、下匝道,里程数约11.3公里;
6、时代-中河-上塘高架快速路:南起冠山隧道南接线主线落地,北至上塘高架主线落地,含1个隧道(冠山隧道),1座桥梁(复兴大桥),7座互通立交,26处上、下匝道,里程数约25.9公里。
二、快速道路交通组织措施
1、禁止行人、非机动车通行;
2、禁止载货汽车(城市快运除外)、专项作业车、摩托车、挂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拖拉机、特型机动车通行;
3、禁止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通行;
4、禁止《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杭政函[2014]54号)规定的受限车辆通行;
5、时代—中河—上塘高架快速路(万松岭匝道至上德互通立交段):每日7时至21时,禁止悬挂黄色号牌的大、中型载客汽车通行。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关于调整下沙路货车通行时间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下沙路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下沙路的货车通行交通组织措施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2014年3月3日起,禁止1.5吨(含)以上货车每天7:00至9:00、16:30至18:30在下沙路(杭海路至下沙1号大街段)通行。
请过往机动车驾驶人注意交通标志提示,并服从现场民警和管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关于七格路部分路段禁止大型货车通行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七格路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七格路部分路段的货车通行交通组织措施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2012年7月28日零时起,七格路的下沙路至智格路段,全天禁止中型(含)以上货车通行。
请过往机动车驾驶人注意交通标志提示,并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特此通告.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浙江省杭州市货车限行时间-:早上八点晚六点
杭州市区货车限行时间-:限行的.楼主的车是杭州还是外地的牌照?杭州主城区全天禁止外地大货车进入.杭州牌照大型货车白天需凭通行证进入,晚19时后8吨以下货车可以通行.
外地大货车进杭州市区几点限行-:一、限行时间工作日限行时间(上午7:00-9:00,下午16:30-18:30),全号段禁行.二、限行区域除了包括杭州市区的错峰限行区域外,还包括绕城高速合围区域内的其他高架道路(含匝道以及附属...
杭州市小货车限行规定-:杭州主城区全天禁止外地大货车进入.杭州牌照大型货车白天需凭通行证进入,晚19时后8吨以下货车可以通行.时代大道、亚太路、03省道、大南线、塘湄线、塘新线、104国道、钱塘江南岸江堤路、利民河、文明路...
大货车几点能进杭州市区-:凌晨0点到6点可以走,其他时段不能走.
杭州早晚高峰货车限行区域-:望江东路与之江路,1,75吨的箱式货车,外地牌照,能走吗
异地大货车什么时间可以进出杭州市区?-:异地大货车全天禁止进入杭州市区杭州市区(主城区)全天24小时禁止外地牌照大货车进入.本地牌照大货车白天需凭通行证进入城区.晚上7点后8吨以下火车可以通行.杭州货车限行范围:时代大道、亚太路、03省道、大南线、塘湄线、塘新线、104国道、钱塘江南岸江堤路、利民河、文明路、风情大道、越王路、湘湖路等道路合围区域内的所有道路.限行车辆类型:工程运输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普通载货汽车和各类拖拉机及农用轮式机械车....
杭州S2货车限行时间-:不是的.货车宝货车导航##########你值得拥有.杭州市的s2高速(乔司到红垦段)4-24时禁止货车通行.
杭州货车进市区有时间限制吗2016-:拥有货车宝,一路无烦恼.杭州市区全天禁止核载8吨以上的货车通行.杭州市中心区7-9;16-19时禁止货车通行.货车宝货车导航——你出车的好帮手.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周六周日货车车限行吗-: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周六周日货车全天24小时限行,一定要进去得办理通行证
重污染天气再次来袭!截至目前,我省已有石家庄、唐山、沧州、保定、衡水、廊坊、邢台、定州、辛集等9市发布通知,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其中,石家庄、沧州启动Ι级应急响应,各地限行如何变化?快随小编一起来看↓↓↓
日前,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知,决定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并于1月16日下午4时将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升级为Ι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石家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已升级为?Ι?级,很多朋友关心,限号是否会发生变化?是否会改为单双号限行?据了解,根据最新实施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规定,?Ι?级应急响应期间,没有特殊要求,原则上不实施单双号限行。目前,石家庄的限号没有变化,依旧是工作日每日限行两个尾号。
日前,唐山市发布《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决定自2020年1月15日18时起,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
市中心城区环城路以内以及各县(市)区城区,每天7时至20时禁止大型货车(含持有通行证)、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通行,禁止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矿山、洗煤厂、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
2020年1月16日起(含周六、周日),每天7时至20时,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务用车采取单双号限行措施(含本地临时牌照,不含外地车牌),单号单日通行,双号双日通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
廊坊市人民政府温馨提示:2020年1月16日18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启动III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近日,保定市发布《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通知》?,决定2020年1月16日8:00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市主城区、县(市、区)城区对机动车采取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的方式,限行尾号与北京保持一致,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应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矿山、洗煤厂、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的单位应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
沧州市于1月17日12时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具体解除时间根据会商研判结果另行通知。
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应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工业企业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有特殊要求的严格按照减排清单车辆管控要求落实。
原则上,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中心城区、县(市、区)城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其他非营运车辆限行2个号,限行时间为7:00-20:00,限行车辆尾号与北京市保持一致,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同时,加大公共交通运力。
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料场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本市及外埠牌照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高速公路除外)实施绕行措施,不得进入中心城区的高速合围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承担急救、抢险等任务,挂新能源牌照及本市未更换新能源牌照的新能源汽车除外)。
衡水市于1月16日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根据会商研判结果另行通知。
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禁止使用国二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除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主城区外环线(起始点自胜利东路京九地道桥—胜利东路—京衡大街—南外环—东湖大道—滏阳一路—前进大街—南环西路—西外环—北外环—至胜利东路交汇处)以内(含)区域、县(市、区)主城区内全天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皮卡车除外)和拖拉机通行;营运小型货车(蓝牌)要遵守交管部门货车限行规定,办理市区通行证,按照规定时间路线行驶;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停止使用。
工业企业、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的单位应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
近日,邢台市发布《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决定自2020年1月14日16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
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禁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军队、警务、执法、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民生保障、环卫作业、市政设施维护、公交、客运、单位通勤车、出租、殡葬车、清洁能源汽车、残疾人专用车及其它特定车辆外,市主城区、县(市)城区对机动车实行2个车牌尾号一组(机动车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轮换限行的方式,限制20%的机动车通行,限行规则与北京保持一致。限行区域为邢州大道、祥和大街、东华路、滨江路围合区域(含上述道路)。限行时间为7︰00至20︰0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外地牌照车辆与本地车辆同样受限行限制。加大公共交通运力。
市主城区、县(市)城区内禁止核定载重量为2吨(含)以上的货车(办理通行证的除外)、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市主城区行驶。矿山、洗煤厂、物流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的单位应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
近日,定州市发布《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决定于2020年1月15日1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禁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旭阳焦化重型载货车辆沿107国道向北通行,禁止驶入主城区)。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的单位应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
近日,辛集市发布《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应急响应的通知》,决定于1月15日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应急响应,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截至目前,辛集市仍执行原有限行政策不变。
广州货车限行给你两个文件(有效期都是5年)。
关于限制货车通行环城高速公路的通告
为缓解市区道路交通压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利用环城高速公路疏导地面道路车流,将环城高速公路上部分过境货车分流到外围道路行驶,请受限货车提前绕道行驶。现通告如下:
一、每日7时至20时,禁止外市籍15吨以上货车(指核定载质量、牵引质量为15吨及15吨以上的货车、牵引车)通行环城高速(含北环高速公路和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但不含北环高速公路沙贝收费站至广清收费站〔接驳增槎路〕路段、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仑头互通立交至土华互通立交路段)。
二、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上述措施的限制。
三、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四、本通告自2014年2月25日0时起施行,有效期5年。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变化或有效期届满,将依据实施效果依法进行评估修订。广州市公安局2014年2月14日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广州市区货车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穗公〔2015〕173号---
为缓解市区道路交通堵塞,优化交通组织,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从2015年10月1日零时起,在我市中心区继续实施限制货车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以下范围(不含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每天7时至9时及17时至20时禁止一切货车进入通行;每天7时至22时,禁止广州市籍号牌核定载质量为5吨以上(含5吨)的货车和专项作业车、牵引质量为5吨以上(含5吨)的牵引车、外市籍号牌核定载质量为0.6吨以上(含0.6吨)的货车和专项作业车、牵引质量为0.6吨以上(含0.6吨)的牵引车通行:
东面:东环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以南路段)、中山大道(东环城市快速路至茅岗路段)、茅岗路(不含)、广园快速路(茅岗路至奥体路段)、奥体路、大观路(奥体路至云溪路段,不含)以西;
南面:南环城市快速路(丫髻沙大桥以东路段)以北,新光快速路厦滘立交(番禺大道出入口)以北路段;
西面:增槎路(石丰路至增埗桥路段,不含北环高速公路至广清高速公路段)、珠江(增埗桥至丫髻沙大桥)、增埗桥、珠江大桥东桥、珠江隧道、鹤洞大桥以东;
北面:石丰路(不含)、黄石西路(不含)、黄石东路(不含)、白云大道(黄石东路口以北路段,不含)、同泰路、广州大道北(同泰路至北环高速公路段)、北环高速公路(广州大道北至华南快速干线路段)、华南快速干线(北环高速公路至云溪路段)、云溪路以南。
二、以下范围[不含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沙太路(华南快速干线三期以北路段)南往北方向]每天7时至22时禁止外市籍号牌核定载质量5吨以上(含5吨)的货车和专项作业车、牵引质量为5吨以上(含5吨)的牵引车通行:
东面:开创大道(广深高速公路至广园快速路段,不含)、广园快速路(开创大道至石化路段)、石化路(不含)、黄埔东路(石化路至港湾路段,不含)、中山大道东(港湾路至大观路段)、东环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东以南路段)以西;
南面:南环城市快速路以北;
西面:广清高速公路(北二环高速公路龙山立交以南路段)、增槎路(不含北环高速公路至广清高速公路段)、北环高速公路(广清立交至沙贝立交路段)、西环城市快速路以东;
北面:北二环高速公路、广深高速公路(火村立交至开创大道路段)以南。
三、内环路及其放射线全天24小时禁止核定载质量为1.5吨以上(含1.5吨)货车和专项作业车、牵引质量为1.5吨以上(含1.5吨)的牵引车通行。
四、第一、二、三条中的路段除特别注明外,均含所指的道路。
五、在本《通告》非禁止货车通行的范围和时间内,如另有规定禁止货车行驶的路段,则按规定执行。
六、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上述措施的限制。
七、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八、本通告自2015年10月1日零时起施行,有效期五年。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变化或有效期届满,将依据实施效果依法进行评估修订。《广州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调整市区货车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穗公〔2010〕269号)、《关于限制货车通行新光快速路的通告》(穗公〔2011〕136号)同时废止。广州市公安局201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