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7号唐山不限号。

根据《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解除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
根据我市气象扩散条件,经专家会商,决定自2019年12月9日起,提前解除《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机动车限行的通告》(唐政通字〔2019〕13号)规定的工作日按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即:
路南区、路北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丰南区、丰润区、开平区、古冶区行政辖区范围内所有道路,对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包括临时车牌和外地车牌)不再限行。遇有重污染天气时,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预案执行相应限行措施。
限行唐山丰润区2020年7月17日起实施机动车限行:
一、限行时间:2020年7月17日至2020年7月31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天7时至20时,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限行。
二、限行范围:全区行政辖区范围内所有道路,包括城区道路和交通公路(高速公路除外)。
三、限行内容:对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包括临时车牌,不含唐山市以外车牌)按车牌尾号每天禁行两个号码,禁行号码与北京市保持一致,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周一至周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12月18日唐山单号限行,双号可以通行(不含外地车牌)。
唐山市12月16日-21日预警升级为重污染天气红色(Ⅰ)应急响应,每天7时至19时(含周六、周日),市中心区和各县(市)区城区,实行非营运小型汽车单双号限行措施(包括临时车牌),即:按车牌尾号实行单日单号通行,禁行双号车辆;双日双号通行,禁行单号车辆;车牌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以车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限行范围为由开越路(不含)、大庆道(不含)、南湖大道(不含)、唐安路(不含)相连的内部区域。
古冶区限行当然也包括外环路,当然只是限行号码时这样执行,其他的车辆在外环路并不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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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唐山限行时间:2019年6月14日至10月31日,工作日7:00至20:00;不允许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2.唐山限行区域: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丰南区、丰润区、开平区、古冶区行政区域内所有道路,包括市区(城区)道路和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除外;3.唐山限行内容:非营运小(轻、微)车(含临时车牌、外地车牌)按车牌尾号每日限行两个号码,限行号码与北京相同。
3.2019年6月14日至7月7日,工作日分别禁止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4.2019年7月8日后,禁号与北京同步轮换;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唐山市2019年11月12日(星期二)限号4和9。
一、唐山市限行时间:2019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天7时至20时;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限行。
二、唐山市限行范围: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丰南区、丰润区、开平区、古冶区行政辖区范围内所有道路,包括城市(城区)道路和公路,高速公路除外。
三、唐山市限行内容:对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包括临时车牌和外地车牌)按车牌尾号每天禁行两个号码,禁行号码与北京市保持一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禁行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规定:
第二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二条 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确需通行的机动车,应当随车携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通行证件,并按规定的时间、区域、路线通行。
《河北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规定:
第四十七条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优化城市功能和布局,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规划,合理控制燃油机动车保有量,推广新能源机动车,建设相应的充电站(桩)、加气站等基础设施,新建居民住宅小区停车位应当建设相应的充电设施;鼓励和支持公共交通、出租车、环境卫生、邮政、快递等行业用车和公务用车率先使用新能源机动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引导公众绿色、低碳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