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船舶营运方式分
按水流方向确定河流的上、下游,面向河流下游,左手一侧为左岸,右手一侧为右岸。对水流流向不明显或各河段流向不同的河流,按下列顺序确定上、下游:

a.通往海口的一端为下游;
b.通往主要干流的一端为下游;
c.河流偏南或偏东的一端为下游;
d.以航线两端主要港埠间的主要水流方向确定上下游。
(2)必须区分左、右的内河航标
颜色是:左岸为白色(黑色),右岸为红色;光色是:左岸为绿光(白色),右岸为红光。
(3)不必区分左右岸的内河航标
按背景的明暗确定,其颜色是:背景明亮处为红色(黑色);背景深暗处为白色。
2、内河助航标志功能分类
内河航标按功能分为:航行标志、信号标志、专用标志三类。
航行标志指示航道方向、界限和碍航物的标志,包括过河标、沿岸标、导标、过渡导标、首尾导标、侧面标、左右通航标、示位标、泛滥标及桥涵标等十种。
设在上、下行船舶相互不能同视,同向并驶或对驶有危险的狭窄、急弯航段或单孔通航的桥梁、通航建筑物及施工禁航等需通航控制的河段,利用信号控制上行或下行的船舶单向顺序通航或禁止通航。
为标示沿、跨航道的各种建筑物,或为标示特定水域所设置的标志,其主要功能不是为了助航的统称为专用标志包括管线标专用标等二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