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市现设8个进出卡口,11月12日启用新版车辆通行证,之前通行证一律作辛集市设有8个进出卡口,分别为辛集高速上下卡口、衡井线东西卡口、307国道东西卡口、通武线南北卡口。疫情期间,截止11月14日,共累计通行车辆17711辆,通行人员17711人,发放临时通行证4115个,劝返车辆213辆。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统一、规范、压缩市域内通行的车辆,最大限度地减少因道路交通和人员流动造成的疫情传播风险,经辛集市应对新冠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自11月12日0时起,启用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统一制作核发的新版车辆通行证。之前发放的各类车辆通行证一律作废。
具体措施:一是除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抢险救援车辆、电力抢修车辆、环卫保洁车辆以外,因防疫工作需要上路行驶的车辆,必须经辛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统一制作并核发新版通行证;二是外地来辛运送民生保障物资的车辆,仍由市交通运输局办理临时车辆通行证,规则和要求不变;三是车辆通行证仅限于市域道路通行使用,并需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四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增加执勤警力对不按规定上路行驶的车辆依法处罚,并启用电子监控进行抓拍,追究违法车辆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按照辛集市防控办的通告要求,在车管所业务大厅设置了通行证办理窗口,为涉及防疫工作的车辆和民生保障类车辆集中办理通行证。截至目前,为确保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工作顺利进行,已为运送果蔬、蛋奶、生活必需品等民生物资保障车辆以及各部门疫情防控保障车辆办理新版车辆通行证4295张。为保障辛集市工业企业正常生产,对运送原材料及产品的黄牌大型货车办理新版车辆通行证848张。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统一、规范、压缩市域内通行的车辆,最大限度地减少因道路交通和人员流动造成的疫情传播风险,经辛集市应对新冠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自11月12日0时起,启用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统一制作核发的新版车辆通行证。之前发放的各类车辆通行证一律作废。
具体措施:一是除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抢险救援车辆、电力抢修车辆、环卫保洁车辆以外,因防疫工作需要上路行驶的车辆,必须经辛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统一制作并核发新版通行证;二是外地来辛运送民生保障物资的车辆,仍由市交通运输局办理临时车辆通行证,规则和要求不变;三是车辆通行证仅限于市域道路通行使用,并需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四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增加执勤警力对不按规定上路行驶的车辆依法处罚,并启用电子监控进行抓拍,追究违法车辆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辛集各出入市口实行应急交通管控措施,除运输涉及生产生活物资车辆及因病外出就医等特殊情况外,其他人员和车辆予以劝返。 辛集有序恢复交通出行秩序。除封控区、管控区和隔离点外,有序恢复人员、车辆在市域内流动。非必要不外出。公共交通暂不开通。
▲石家庄市(包含栾城区、藁城区、赞皇县、灵寿县、元氏县、平山县、赵县、高邑县、行唐县 、井陉县、新乐市):限行尾号2和7。
▲廊坊市、沧州市、保定市、秦皇岛市、邯郸市:限行尾号2和7。
邢台市、衡水市、承德市、张家口市、辛集市、定州市、唐山市、天津市:目前不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