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7日【单号通行,双号限行】

2015年12月31日消息【2016年1月1日起市区内,周一至周五采取每日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车牌尾号分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五组,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的方式,限制主城区20%的机动车通行,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将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预警
调整为橙色(Ⅱ级)的公告
根据气象、环保部门专家会商,12月31日开始我市气象条件有利于空气污染物的稀释和扩散,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于2015年12月31日17时将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预警调整为橙色(Ⅱ级)预警。按照《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1、市广播电视台、邢台日报社、广电网络集团邢台分公司、各通信公司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健康提示信息和建议减排措施,提醒公众做好防护。幼儿园、中小学校停止户外活动。医疗机构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
2、实行交通管制。自2016年1月1日起,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市区内禁止核定载质量为2吨(含)以上的货车(办理通行证的除外)、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和无标车、黄标车通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市区内,周一至周五采取每日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车牌尾号分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五组,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的方式,限制主城区20%的机动车通行,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加大公共交通运力。
3、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最低减少3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4、除应急抢险外,建成区停止所有房屋建筑、拆迁施工工地、混凝土搅拌公司、市政、道路、水利、绿化、电信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停止施工工地石材切割、渣土运输、喷涂粉刷等作业,建筑施工现场禁止进行砂浆现场搅拌。严格落实工地围挡、覆盖、洒水抑尘措施,工地洒水每日4次以上。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督查,督导施工单位强化工地抑尘措施。
信息5、非冰冻期,增加城市道路的机扫、冲洗、洒水作业频次,每日对城市主要干道洒水抑尘作业4次以上。根据气象条件采取可行的气象干预措施。
自2019年4月20日8时邢台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按照《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邢政办字〔2018〕81号)实施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市主城区对机动车实行2个车牌尾号一组(机动车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轮换限行的方式,限制20%的机动车通行,限行规则与北京保持一致。
邢台限行时间:7:00—20:00,公休日及节假日不限行。
邢台限行区域:滨江路、邢州大道、东华路、祥和大街(含上述四条道路)的围合区域。
《邢台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规定:
第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公安交管部门)根据机动车排气污染状况和道路交通流量具体情况,可以对特定环保分类标志的机动车采取限制通行措施,并提前向社会公告。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在限制通行的路段、区域设置相关限制通行标志。
第十二条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应当由依法取得省环保部门委托资质的排气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排气检测机构)承担。
第十三条新购入机动车应当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前,向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申请机动车排气污染初次检测。经检测合格的,由市环保部门核发机动车环保分类合格标志。
答案:单号限行,双号通行,预计到月底
市区内,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通行(单号单日通行,双号双日通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
限行期间,交管部门对违反《通告》限行规定的违法行为,将处100元罚款。对违反禁令标志,或者既违反禁令标志又违反单双号通行规定的,除罚款100元外,记3分;
温馨提示:如果没有抓拍到,是没有事情的,具体还请您到相关部门查询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