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如下
(5)经费承担者证明(在德方邀请信或单位介绍信中注明);

(6)参加博览会/展览会者(直接预订或通过展览会组织者)须提供:参展邀请函、账单、付费证明、展台确认、展台计划、在德整个逗留期的旅馆预订;
(7)个别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学生签证(留学)所需材料
(2)德国驻华使馆文化处留德人员审核部出具的APS证书;
(3)表格式德文个人简历;
(4)德文版的留学理由说明书(详细叙述留学的原因和留学对将来的职业生涯的影响);
(5)德语语言证书(DSD证书);
(6)已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证明文件;
(7)德国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原件;
(8)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材料(如:银行卡或存折的原件及复印件);
(9)个别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2寸白底彩色近照3张。
4.居住在所在国的邀请人的经济担保书原件和复印件,由邀请人居住地的外国人管理局出具。
5.用英文或德文出具的公司担保和公司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6.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最近3个月—6个月由银行出具的存折或存款明细,不要出具银行存款证明)。
7.医疗保险(其金额不得低于3万欧元,包括紧急住院和回国的费用)。
旅游签证要出示旅游线路和酒店预订证明(何况现在德国酒店对中国人的记录都不太好,太多中国人让人家给发了证明之后又不住,所以很不容易免费让人家发证明给你了),比较麻烦,不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