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性酷刑之三:杖刑

2023-08-08 22:19:08 浏览

杖刑是中国五大刑罚之一,从宋明清三代开始,杖刑就成为了妇人犯了奸罪必受的处罚。而且女性受罚必须“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并达到凌辱之效。是对古代女性来说非常羞辱的处罚。下面小编来为你详细介绍吧。

杖刑以十为一等,分五等,即从六十到一百下。一般来说杖刑是“去衣受杖”,脱掉中衣(内衣),直接用毛竹、木板打臀部。从宋明清三代规定妇人犯了奸罪,必须“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并达到凌辱之效。

古代女性酷刑之三杖刑

当然也有不脱衣服发,但不脱衣服的杖刑,是明代的廷杖,即是在朝廷上杖打官吏,可以用厚布垫着背臀(后期也有去衣的)。

杖刑也是很有学问的。有的人受罚之后看着皮破血流,其实不伤骨肉,有的人看着只是红肿但是内伤严重。这就是“外轻内重”手法和“外重内轻”手法。这些都掌握在行刑的人手中。

据说古代为了掌握杖刑手段,是用一块豆腐,摆在地下,拿小板子打上去,只准有响声,不准打破;等到打完,里头的豆腐都烂了,外面依旧是整整方方的一块,丝毫不动,这方是第一把能手。

而这样的行刑之人就会受到一些贿赂,所以在古代来说,有钱就能少受罪,但是使不上银子,一准落得被狠揍一顿了事。

本文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联系本站客服,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