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工时制是指别离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较事情时间,但其平均事情时间和平均周事情时间应与法定尺度事情时间根基沟通。那综合工时制一个月不能凌驾几多个小时呢?

1、实施综合计较工时制的,每月平均事情时间也不得凌驾《劳动法》划定的法定尺度事情时间。即天天不凌驾八小时,每周不凌驾44小时。每月事情时间,按现实周数和天数计较确定。
2、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用人单元该当根据下列尺度付出高于劳动者正常事情时间工资的工资报答:(一)摆设劳动者耽误事情时间的,付出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答;(二)苏息日摆设劳动者事情又不能摆设补休的,付出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答;(三)法定休沐日摆设劳动者事情的,付出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答。
3、凡是认为,在综合计较周期内,劳动者某一详细事情日或事情周的现实事情时间可以凌驾8个小时或40小时,可是综合计较周期内的总体事情时间不凌驾总体法定尺度事情时间的,不视为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