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阳路,芙蓉路,延陵路,澄江路,春申路,

青山路,君山路,寿山路,花山路,萧山路,黄山路,鹅山路,岐山路,敔山路,绮山路,蟠龙山路,凤凰山路,秦望山路,定山路,香山路,石山路,金山路,
长江路,新长江路,扬子大道,扬子江路,滨江路,临江路,通江路,达江路,望江路,浦江路,珠江路,香江路,钱江路,黄河路,南湖路,湖滨路,郑泾路,连洋路,汤沟路,龙潭路,小河路,银河路,大水宕路,
大桥路,小桥路,小桥巷,大船桥路,浮桥路,木桥路,
雪豹路,白马路,白蛇路,天鹤路,河豚路,凤凰路,
牡丹路,海棠路,丁香路,月季路,杨树弄,银杏路,荷花路,金桂路,银桂路,桃园路,茶梅路,陈梅路,红豆路,芦花路,
申达路、兴澄路,澄星大道,华宏路,
光定路,阳光路,红光路,光明路,光辉路,霞光路,曙光路,
牛尾巷,龙踞巷,盘龙路,卧龙大街,龙潭路,龙亭路,龙山大街,龙游路,龙潭路,卧龙大街,
火叉巷,青果巷,铁匠巷,剪金街:破靴巷,定波路,黄泥弄、石子街,庙巷、寺庙、观巷、庵巷、塔巷、坛巷、教堂路、校场路,霞客大道,名时巷,刘伶巷、杜康巷,
二东门,三官街,四季路,五市路,九州路,十方庵路,万安路,
跳水弄,书香路,紫金路,白玉路,金门路,玉门路,金塔路,五星路,
自由街、和平街、富民路,公平路,团结路,博爱路,文化路,幸福路,创业路,
忠义街,悟空路,丰产巷,勤丰路,丰收路,
工农路,跃进路,解放路,胜利路,长征路,红旗路,立新路,人民路,中山路,解放路,
健康路,朝阳路,兴隆路,锦绣路,太平路,鸿运路,
要塞路,警民路,联合路,共建路;
日新路,四方路,水平路,万年路,蓝天路!
长江边、衡山路、滨江西路、夏东路、芙蓉大道(夏东路—梅园大街)、梅园大街、站西路、大桥南路、芙蓉大道(大桥南路—东外环路)、东外环路(滨江路—芙蓉大道)等构成的环线以内道路【其中东外环路(滨江路—芙蓉大道)包含在甲级限行区范围;站西路、大桥南路、芙蓉大道(大桥南路—东外环路)包含在乙级限行区范围;西外环路、澄张专用公路及其它构成环线的道路不包括在内】。
江阴市区大致有以下这些路:
市中心的话, 有南北走向的虹桥路, 朝阳路 ,中山路, 大桥路, 黄山路 ,环城东路, 环城西路, 环城南路 ,环城北路, 青果路 。
东西走向的有人民路, 南街 ,延陵路, 澄江路, 长江路, 滨江路。
还有其他的路: 花山路, 立新路, 毗陵路 ,花园路, 天鹤路 ,河北街 ,春晖路 ,健康路, 益健路, 文定路, 香叶路, 定山路 ,砂山路 ,文化路 等等。
武汉城区里蓝牌货车能进城但是很多路段有禁止货车通行的规定,参考如下: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证城市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的安全和完好,改善城市人居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现将我市中心城区货车通行线路管理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禁止货车通行道路 杭州路。
二、限制货车通行的道路(桥梁)
(一)禁止核载1.9吨以上货车通行的道路(桥梁) 黄石大道上窑天桥至十四中路口段、颐阳路总工会路口至火车站环行岛段、交通路、广场路、南京路、消防路、武汉路、大智路、京华路、湖滨二巷、环湖路、磁湖东路、公园路、纺织二路、军分区路、湖锦路、团城山公园至磁湖山庄临湖小道、陈家湾立交桥。
(二)禁止核载5吨或三轴(含)以上大型货车通行的道路(桥梁) 湖滨中路、天津路、华新路、芜湖路、延安路、桂林路、澄月路、颐阳路火车站环行岛至八卦嘴路口段、湖滨路牛尾巴路口至人事局路口段、昌大堤路、苏州路、白马路、青渔路、团城山新区一路、二路、李家坊立交桥。
(三)禁止实际载重20吨以上大型货车通行的道路 磁湖路的沈家营路口至与大泉路交叉口段、花湖大道、湖滨西路的人事局路口至长江大桥环行岛路口段、洋浦路、广州路。
三、进出中心城区的大型货车绕行规定 迎宾大道—大泉路—发展大道—沿湖路—湖滨东路—黄石大道上窑天桥至西塞段,绕行完毕后需要就近进入其他禁行、限行线路的按本通告第五条规定办理。
四、进出码头的规定 市外贸码头进出港货物大型运输车辆只能经沿江路至上窑青龙阁路口驶入中心城区大型货车绕行线路。沈家营码头进出港货物大型运输车辆只能经磁湖路至大泉路驶入中心城区大型货车绕行线路。
五、对在禁止、限制道路上通行进行审批的规定 确需在中心城区禁止、限制货车通行的道路上行驶的货车,必须事先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申请《通行证》,并在指定的时间、线路上通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办理《通行证》审批时应当进行总量控制。
六、对违反禁行、限行管理规定的处罚 违反上述禁行、限行管理规定的货运车辆,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依法处罚。
七、本通告自2007年9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