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书转让,财经管帐学用语,指收款人以转让单据权力为目的在汇票上签章并作须要的记录所作的一种从属单据举动。那么背书转让的限定有哪些呢?

1、出票人在汇票上记录“不得转让”字样的,其后手在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负担包管责任。
2、汇票须完备转让,将汇票金额的一部门转让的背书,或将汇票金额别离转让给2人以上的背书无效。
3、背书不得附有前提,单据法例定,背书附有前提的,所附前提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4、背书记录“委托收款”字样的,被背书人有权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汇票权力。
5、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凌驾付款提醒限期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该当负担汇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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