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外地汽车在北京六环不限行;外地载货汽车在北京六环限行!北京交通管理局规定,外埠号牌载客汽车工作日早晚高峰,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在五环路主路、辅路及其以内道路行驶;外埠号牌载货汽车每天6时至24时,六环路(含)以内道路禁止所有外埠号牌载货汽车通行。

2021年北京货车限行规定部分区域如下。
石景山区,实施时间:自2021年1月1日起。
限行区域:1.石景山区五环内道路。2.石景山区五环外区域:东起西五环(不含),西至古城大街(杨庄大街),南起石景山路,北至阜石路,限行时间:6时至23时。
海淀区,实施时间:自2021年1月1日起。
限行区域:红山路由安河桥向北至黑山扈路段(含)、黑山扈路向北至西北旺大桥段(含)、西北旺大桥向北至永丰南路段(含)、永丰南路向西至西北旺西路段(含)。
西北旺西路向北至西北旺北路段(含)、西北旺北路向东至土井东路段(含)、土井东路向北至邓庄南路段(含)一线迤东,邓庄南路由土井东路向东至京新高速辅路段(含)。
规定京新高速向南至西二旗北路段(不含)、西二旗北路向东至西二旗东一路段(含)迤南,西二旗东一路向南至西二旗大街段(含)、西二旗大街向西至西二旗中路段(含)。
西二旗中路向南至安宁庄路段(含)、安宁庄路向东至京藏高速段(含)、京藏高速向南至北五环段(不含)迤西,北五环京藏高速向西至红山路段(不含)迤北围成的海淀区行政管界范围内禁止载货汽车通行。
朝阳区,实施时间:自2021年1月1日起。
禁限区域:东起北苑东路(不含南向北方向),西至安立路(不含南向北方向),南起北五环外环辅路(不含),北至立通路(不含)及清河营南滨河路(不含),上述道路围成的区域内,每天6时至23时,禁止轻型货车通行。
1.广渠路由东向西方向(广渠路高架桥东端匝道入口至五环小郊亭桥),每天6时至23时,禁止轻型货车通行。
2.朝阳路由东向西方向(杨闸环岛西口至五环大黄庄桥),每天6时至23时,禁止轻型货车通行。
昌平区,实施时间:自2021年1月1日起。
一、政府街西路、政府街、府学路、鼓楼南街、鼓楼北街24小时禁止载货汽车通行。
二、同成街、文华路(同成街至回南北路)、安四路(马坊北桥至东小口路口),每天6时至23时禁止载货汽车通行。
三、京承高速公路(不含)以西、北六环路(不含)以南、京新高速公路(不含)以东,以上道路相接围成的昌平区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不含京藏高速公路主路、辅路以及本通告第二条所述道路),每天6时至20时禁止轻型、微型载货汽车通行。
京牌轻型封闭货车北京限行规定具体如下:
1、每天6时至23时,五环路(不含)以内道路禁止载货汽车通行,五环路主路禁止核定载质量8吨(含)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2、自2019年9月21日起,六环路(含)以内道路全天禁止所有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含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通行。
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本通告的规定,在机动车禁行区域周边道路设置禁令标志。对于机动车违反本通告规定进入禁行区域道路行驶的,认定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行驶”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罚。
第二十条 在大气受到严重污染,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程序,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空气重污染的预警信息。
市、区人民政府按照预警级别启动应急预案,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包括: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等。
第七十七条 本市鼓励淘汰高排放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交通、公安、商务、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状况,制定高排放在用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治理和限制使用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