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发出通告:

轻型载货机动车(兰牌,车体<6米,总质量≤4.5吨),每日7:00时至21:00时,在建设南路、建设北路以西,滨河西路以东,北大街以南,长风街以北范围内(不含上述路段),按照车辆牌号尾数逢单双日通行,即单数单日通行,双数双日通行(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迎泽大街(迎泽桥东匝道以东段)、府东街、府西街、南内环街(南内环桥东匝道以东段),每日7:00时至21:00时,禁止通行。
中型载货机动车,全天禁止驶入轻型、微型载货机动车限制范围,且每日7:00时至21:00时,在下列范围内禁止通行:
龙城大街、祥云桥、新晋祠路、南屯安居街、义井街以北,和平南路、小井峪街、前进路、西矿街、普国路、兴华西街、胜利东街、敦化南(北)路、双塔南(北)路、许坦东街、太榆路以西(不含上述道路)范围。
重型载货机动车, 全天禁止驶入中型载货机动车限制范围,且每日7:00时至21:00时,在下列范围内禁止通行:
南过境高速公路以北,西外环高速路以东,柴化路、柴西公路、金桥西街、柴村大桥、金桥东街、大同路、新城南大街、恒山路、新店街、卧虎山公路、丈子头高速引道以南,东山过境高速以西(不含上述道路)范围。
重型、中型载货机动车,全天禁止在中环路、滨河东路(柴村桥至新兰路口段)、迎泽西大街(西矿街环岛路口至晋祠路口段)、长风西街(长风西高速口至新晋祠路口段)通行。
危化品车夜间行驶强制休息时间是0点到6点,在此期间禁止在高速上行驶。以安徽为例,自2020年11月20日起,安徽境内所有高速公路0时至次日6时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0时前已经驶入的危化品运输车辆应当提前从就近出口驶离,严禁在服务区或收费站广场停留。
几点危化品运输企业应根据限行管理规定,合理调整运输计划和路线,避免危化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入口附近停放或聚集等候。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运输危险化学品,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设备。
用于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储罐和其他容器应当密封严密,防止在运输过程中由于温度、湿度、压力的变化造成危险化学品泄漏或者溢出;储罐等容器的溢流泄压装置应设置准确,启闭灵活。
司机、机组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集装箱装载现场申报人员和现场检查员应当了解所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及其包装、集装箱的使用要求和危险情况下的应急处理方法。
以上内容参考:安徽公安网-安徽境内高速公路危化品运输车辆限行时间有变
晚上九点以后进大货车就行。市区果品市场的进货大货车都是九点以后进来的,你可以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