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两个国家进行贸易交易时没有美元作为中间货币,通常会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本币结算:

直接本币结算:双方商定将交易金额以其中一方的本币结算。例如,如果中国和日本之间进行贸易,可以商定以人民币或日元结算,而不是使用美元。这种方式需要双方对彼此的货币汇率有一定的了解和信任。
使用第三国货币结算:如果双方没有一致的货币,可以使用一个第三国的货币来结算。例如,中国向阿根廷出口商品,双方可以使用美元或欧元进行结算。
无论采用哪种方式,本币结算的风险通常比使用美元结算更高,因为货币汇率波动可能会导致贸易商损失或收益。因此,货币汇率的风险应该被双方考虑,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相关条款。
1 两国贸易如果没有美元作为中间货币,两国必须寻找其他货币作为结算货币,或者通过商品来进行结算。2 这种情况下,两国之间需建立直接的货币交易渠道,进行本币直接结算,可能存在支付渠道不便、汇率波动等问题。3 可以考虑建立一定的贸易合作机制,通过互相认可的货币或特定商品来进行结算,提高贸易顺畅性和稳定性。同时,对于不同膜法制度不同贸易政策的国家,需要进行深入协商和配合,促进双边和多边经济合作的发展。
国与国之间的汇率不是按照什么公式计算的,而是由两国人民对资源的供求和以本国货币计价的资源的供求决定的。也就是说,这由每个人对外国商品的需求以及他们能够向外国人提供货物的供给决定。
一国货币的汇率实际上就是该国货币的价值。它更准确地描述了以这种货币定价的各种资源的价值。任何事物都有一个最佳的范围,即适当是最好的。如果汇率太高,人们就会抛售自己的货币而持有外币;如果汇率太低,国家资源价格太低,就会流向国外,使国家资源低价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