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指货币当局对汇率上下浮动不采取任何干预措施,完全听任外汇市场的供求变化自由涨落的一种浮动汇率制度。

1、自由汇率制度是指货币当局对外汇市场很少干预,汇率随市场供求变化。
这种制度的缺点是名义汇率的大幅波动可能扭曲资源配置,汇率的随机性和通货膨胀偏向较大。
2、有管理的汇率制度则是指货币当局通过各种措施和手段对外汇市场进行干预,以使汇率向有利于本国经济发展的方向变化。
主要有:美元,欧元,日元,瑞士法郎,丹麦克朗,瑞典克朗,挪威克朗,港币,加拿大元,澳大利亚元,新西兰元,新加坡元,卢布。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的规定,可自由兑换货币的国家或地区, 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对国际经常往来的付款和资金转移不得施加限制。这种货币在国际经常往来中,随时可以无条件地作为支付手段使用,对方也应无条件接受并承认其法定价值。
2、不施行歧视性货币措施或复汇率。
3、在另一成员国要求下, 随时有义务换回对方在经常往来中所结存的本国货币。即参加该协定的成员国具有无条件承兑本币的义务。
世界上目前已有67个国家接受了《国际货币基金协定》中关于货币自由兑换的规定,也就是说这些国家的货币被认为自由兑换的货币,自由兑换货币即为浮动汇率。
货币自由兑换的国家包括有:美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瑞士、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英国等。
人民币自由兑换是指居民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随时自行选择外币兑换人民币或者将人民币兑换为外币,不受国家控制、依据市场供求关系来决定兑换汇率。人民币自由兑换是一种市场化的外汇管理政策,是本国货币与国际支付体系中其他货币之间进行交换的一种方式。
它使得居民可以自由地进行合法的外汇买卖,使居民能够根据自身的需求自行选择外币兑换人民币或者将人民币兑换为外币,减少政府对外汇流通的管制,促进货币的国际流动和国际收支均衡。
人民币自由兑换是指在国际上各种货币可以相互兑换的情况下,政府不设定任何购买外币的限制,而且任何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自由选择兑换外汇的办法,也就是说,外汇购买和兑换没有任何形式的限制或禁止。它使得国内居民能够更加方便快捷地从国外购买和兑换外汇,而无需经过政府的检查,从而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金钱。
人民币自由兑换是指中国居民在国外可以根据个人需求,以一定的外汇有效汇率进行买卖外币,用于出境旅游、海外投资、购买外国商品及支付外国服务费用等。这种自由兑换形式,使外汇市场受到更多的人民币流入,形成投资机会,促进了金融市场的发展,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居民的外汇储备,实现国际收支的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