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轻卡限行柴油轻卡限行新规

2024-06-24 05:44:07 浏览

富民大道以南、山东路以东、漓江路以北、青岛路以西(均不含本路)区域内的所有道路。

柴油轻卡限行柴油轻卡限行新规

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全天限行;其他受限车辆5:00时至23:00时限行。

(一)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特型机动车、重型和中型载货汽车、重型和中型专项作业车、重型和中型全挂以及半挂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大中型拖拉机不得驶入限行区域,需要临时驶入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通行证。

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的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限行。

(二)军队车辆及执行任务的警用车、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不受限行要求。

(三)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另有规定的,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规定执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环境保护主管等部门可根据具体情况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对柴油货车颗粒物捕集器安装、车用尿素添加使用情况检查,同时依托监控卡口等设备,对进入限行区域的车辆进行查处。违反本通告规定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1、荆长大道以西,余杭塘路以南,运溪路以东,329国道、102省道以北范围;

2、东西大道以西,235国道、科技大道以南,329国道以北,南湖东路(含彭余线)以东范围;

3、文一西路以南,运溪路以西,荆余路以北,城东路以东范围暂时不限制国三标准柴油货车通行。

自2021年12月20日起,上述范围内道路全天24小时限行。

1、国三标准柴油货车;

2、道路限行禁令标志标明的车型与上述限行规定不一致的,按照禁令标志指示通行。

燃料种类为柴油的货车: 按照2018年11月3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柴油货车遵守以下限行规定:

 1、一类管控区:西安市三环路(含)以内区域。

2、二类管控区:以西安市三环路为界并向外延伸,东至210国道、101省道以西区域,西至西安高新区、未央区与西咸新区交界区域内,南至107省道(关中环线),北至西咸北环线西安市行政区域。

3、三类管控区:西安市行政区域一类、二类管控区以外区域。

1、国Ⅴ及以上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可全时段通行二类、三类管控区,每日21时至次日7时可通行一类管控区,其他时段禁止驶入。

 2、国Ⅳ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可全时段通行二类、三类管控区,禁止通行一类管控区。

3、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只可通行三类管控区,禁止通行一类、二类管控区。

微卡货车限时间限路段进入市区。西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早上七点至晚二十二点所有货车不能在二环路(含)以内行驶,除非经过批准的垃圾清运车,道路维修,工程抢险等车可以进入。

三环内7点至22点禁止国三以下柴油货车通行,三环内道路以路口标志为准,大多数道路禁止微卡通行。三环外各区以道路标志为准,也有很多区域禁止微卡通行。全市晚二十二点后至早上七点,所有道路允许货车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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