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数又称素数,有无穷个。只有两个正因数(1和本身)的天然数即为素数。下面先容一下质数和合数的观点,接待阅读。

1、质数观点:质数指一个大于1的天然数,除了1和它自己外,不能被其他天然数整除,换句话说就是该数除了1和它自己以外不再有其他的因数;不然称为合数。按照算术根基定理,每一个比1大的整数,要么自己是一个质数,要么可以写成一系列质数的乘积;并且假如不思量这些质数在乘积中的顺序,那么写出来的情势是独一的。最小的质数是2。
2、合数观点:合数指合数指天然数中除了能被1和自己整除外,还能被其他整数(0除外)整除的数。合数是满意以下任一前提的数:
3、是两个大于1的整数之乘积;
4、拥有至少三个因数(因子);
5、有至少一个素因子的非素数;
6、两个或两个以上素数的乘积,可以构成一个合数,而且只可以构成一个合数。反之,一个合数可以拆分为一组素数的乘积,而且只可以拆分为一组素数的乘积。
7、注:“0”“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