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帐汇率是指将外币折合为人民币登记入帐时采用的汇率。

如当月一日的汇率、当日汇率、上月末或上季末或上年末的汇率,以及一年定一次的固定汇率等。
以上这几种汇率中,当日汇率最接近实际,但汇率变动频繁,计算工作量大。
一年定一次的固定汇率,使用最为简便,但只有汇率长期稳定的情况下才可采用,否则背离实际情况较大。
当月一日的汇率和上月末的汇率也是固定汇率,在一个月内用同一汇率记帐,也比较简便。
企业具体要采用哪种汇率作为记帐汇率,可以自行选定,但一经确定,就不能任意改变。
对非记账本位币的现金、银行存款、银行借款和各种应收应付款项的增加金额折合为记账本位币入账时所采用的汇率,即记账时采用的汇率。
在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的外商投资企业中,收进外币现金和外币存款、借入外币借款和发生外币结算的各种应收应付款项时,应将外币增加金额按记账汇率折合为人民币记账。
财政部94财会字第05号文件《关于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后企业外币业务会计处理的规定》中认定记账汇率是市场汇价。关于市场汇价这一提法,可以将其理解为任何一家金融机构外币买卖的价格,且金融机构买入或卖出的现汇和现钞也存在差价。
因此应将外币金额折合人民币的汇率确定为现汇买入价与卖出价的平均数,即中间价。为此,国家外汇管理局94汇资函字第144号文件《关于对汇率并轨后合资双方汇率折算问题的意见》中明确规定中国银行公布的现汇买入卖出中间价作为外汇唯一的折合和记账标准。
升水,贴水的对称。远期合同中本币负债以远期汇率计处的金额大于外币性资产以即期汇率计算的金额的差额。它是企业规避外汇汇率变动的风险而花费的一种代价。外汇经纪银行为了避免经营外汇的风险,一般设定了与即期汇率不同的远期汇率。企业远期合同中以外币表示的部分按即期汇率。企业远期合同中以外币表示的部分按期汇率折算,而以本币表示的部分按远期汇率计价。在买入外汇的远期合同中,远期汇率通常高于即期汇率。企业规避外汇率变动风险的成本体现为升水。在会计处理上,可为升水单独设置账户反映。远期合同的升水可在远期合同的期内摊销,计入名期损益,也可以递延,调整有关外币业务的项目
贴水,贴水是指远期汇率低于即期汇率,与“升水”对应。在通常情况下,银行报出的升贴水数只有两位或三位数。如果为两位数,即为小数点后第三和第四位,如果报三位数,即为小数点后第二、三加第四位数。升贴水数的大小,两个数的排列次序也按升水或贴水而不同。在直接标价法下,大数在前,小数在后,即为贴水。在间接标价法下,小数在前,大数在后,则为贴水。
在期货市场上,现货的价格低于期货的价格,则基差为负数,远期期货的价格高于近期期货的价格,这种情况叫“期货升水”,也称“现货贴水”,远期期货价格超出近期货价格的部分,称“期货升水率”;如果远期期货的价格低于近期期货的价格、现货的价格高于期货的价格,则基差为正数,这种情况称为“期货贴水”,或称“现货升水”,远期期货价格低于近期期货价格的部分,称“期货贴水率”。
另一解释:贴水是一个行业用语。对CIF贸易来说,通常贴水是指运费+管理费+利润。而对FOB贸易来说,则不包括运费及随运输过程所发生的管理费。一般贸易商会给其客户报出何时何地交货的贴水。CP+贴水则为实际成本价。由于CP仅为一挂牌参考价,而现货价往往是根据货源的充裕或紧缺有时低呈高于CP,为体现CP+贴水中CP不变,故贴水价经常浮动,在货源充裕时,有时会出现零贴水或负贴水的现象。质量的波动会对贴水产生一定的影响,但主要的还是要看前面我们提到的运费、CP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