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放寒假的通知

各市、县(区)、乡级教育行政部门:
根据国家和我省相关文件精神,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即将结束,1月26日-2月25日为春节假期。为保证广大中小学生和幼儿度过一个平安健康快乐的节日,现就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安全责任
各级教育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 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督促指导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全面加强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对校舍进行全方位检查维修维护并及时排除各种不安全隐患;加强对校车安全的监督管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无牌证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和违规运营行为发生。同时要做好假期间值班值宿安排等工作,确保信息畅通,遇有突发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处置。
二.合理调整教学计划
在切实保障广大学生充分休息的基础上科学制定本地区和学校寒暑假作业数量和时间,不得随意增加学生的学习负担或布置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家庭作业。对于需要完成的国家课程标准规定以外的内容可利用节假日或其他课外活动课时予以补足。
三.妥善安置好寄宿生生活
四 . 做好防灾减灾和安全教育工作
各级 教育部门和 学校 幼儿园要在 春 节 假期前 组织师生集中开展一次应急避险疏散演练,提高师生的自救自护能力,增强应对灾害事故的能力,防止意外伤害的发生;要针对冬季气候特点,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防火灭火、交通安全、用电用气安全和食品卫生 安全等方面的知识宣传普及教育和防范技能培训等活动,提醒大家注意消防安全 和饮食 卫生安全问题 ,避免安全事故 的 发生 ; 同时也要 加强对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力度,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