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最新限行规定,自2021年12月31日零时起,解除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恢复机动车两个尾号轮换限行措施,公交车恢复正常收费。
1、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

2、市中心城区环城路以内以及各县(市)区城区,每天7时至20时禁止大型货车(含持有通行证)、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通行,禁止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3、矿山、洗煤厂、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
4、工业企业移动源限行措施执行《关于印送〈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的函》(环办大气函〔2019〕648号)相关条款。
5、12月23日至26日,每天7时至20时,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务用车采取单双号限行措施(含本地临时牌照,不含外地车牌),单号单日通行,双号双日通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
承担供暖任务的企业:在橙色预警减排措施基础上,烧结机、球团装备、石灰窑增加20%限产比例。
不承担供暖任务的企业:绩效评价等级为B级的,烧结机、球团设备、石灰窑停产。绩效评价为C级的,烧结机、球团设备、石灰窑停产;高炉停产50%(含)以上。如预警响应时间超过120小时,之后时段烧结机、球团装备停产50%以上(以生产线计算停产比例)。
钢铁企业停限产计划要明确到具体装备,各县(市、区)政府将钢铁企业停限产计划统一汇总后于12月23日10时前报市应急管理局和市环保指挥中心备案。
一、2019年9月4日至7日(含周六),每日7时至20时,市中心城区实行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单双号限行措施。即按车牌尾号单日单号通行,禁行双号车辆;双日双号通行,禁行单号车辆;车牌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以车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含本地临时车牌,不含外地车牌)。
二、2019年9月4日至7日,城区公交车实行免费乘车。
三、2019年9月4日至7日,市中心城区全天禁止大型货车(含持有通行证)、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禁止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四、市中心城区范围。由祺光大街(含平青大公路(不含)、滨湖东路(含)相连的内部区域。
五、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允许在禁止通行范围内道路行驶:
(一)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军车;
(二)持有市区货车通行证的邮政专用车(含特快专递车)、燃油(气)运输车和鲜活产品运输车(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执法任务的行政执法车;
(四)作业期间的保险查勘车、殡仪馆殡葬车专用清障车、酒水车、扫路车、护栏清洗车、吸污车、垃圾清运车;
(五)悬挂合法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残疾人专用汽车(残疾人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