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澳门需要什么手续大陆游客去澳门需要什么手续

2023-08-13 09:38:05 浏览

去澳门需要办理港澳通行证,而办理港澳通行证又需要提供身份证等具体的证明,有关人员需要确保进入居民的具体的住址是没有异常的,确保整个办证流程的通顺,确保到澳门的都是正常的人。除此之外,这样做还能够一定程度确保他们都是有资本进行消费和投机并且为当地的发展带来正向效益的。

去澳门需要什么手续大陆游客去澳门需要什么手续

澳门是一个特别的地方,是一个博彩业特别发达的地方,在这个地方,整个博彩业的规模都非常庞大,却也被部分人给牢牢地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澳门是一个具有充分自由的发展气息的地方,是一个允许发展各类产业的地方,是一个充分地具备了自由通行权的地方。

这是一个采取了足够的通行手续为他人入境提供便利的地方,在这样的一个地方里,澳门是可以容纳各类产业的。

普通人到澳门并不需要花费太多的费用,整个流程只需要花费数百元,在经历了流程之后,就可以拥有那种通行权,到底那只是说明通行者本身是符合到当地看一眼的资质的,并没有其他的更多的要求。

澳门是一个旅游业非常发达的地方,澳门需要办理通行手续的这个决定,以及具体办理手续需要哪些的资料,都是当地人通过讨论之后得出的结果。

这是无可奈何的措施,是当地为了实现最有效的发展而制定出来的策略,有助于当地实现正向发展,是经过了程序,设计出来的管理架构体系。

只有通过通行手续有效地确保整个发展格局,当地的部门才能够确保这样的手续是有意义的。

手续

只有做出最有效地通行规划,当地才能够确保长久的进步,确保人才流入,以及没用的人的流出,最终为当地的发展带来深厚的基础,确保发展的状态符合常态化。

为规范往来港澳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和签注的受理、审批、签发管理工作,提高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和科学管理的水平,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特制订本规范。

(一)内地居民办理通行证及签注,须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含地区、地级市、直辖市,下同)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申请。但下列情形除外:

1、往来港澳从事商务活动的,由单位所在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申请。

2、进入香港后需办理延期签注的,由广东省公安厅深圳出入境签证办事处(以下简称深圳签证办)受理申请。进入澳门后需办理延期签注或者赴香港签注的,由广东省公安厅珠海出入境签证办事处(以下简称珠海签证办)受理申请。

3、现役军人,由部队驻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申请。

(二)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内地后办理通行证及“其他”类签注的,由居住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申请。

二、申请事由和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办理通行证及签注:

(一)探亲。内地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往来香港或者澳门探亲的:

1、亲属为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或者非永久性居民的。

在已开办居民个人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以下简称“个人游”)地区的常住居民,可探望的亲属是:配偶、父母、子女。

在未开办“个人游”地区的常住居民,可探望的亲属还包括:(外)祖父母、(外)孙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叔(伯)、舅、姑、姨、侄子女、外甥(女)。

符合以上条件的内地居民,其配偶和未满16周岁的子女,可随同申请往来香港或者澳门探亲。

2、亲属为外交部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工作人员或者解放军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部队人员的。

(二)商务。内地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往来香港或者澳门商务的:

1、在内地的企业或其他单位工作的内地居民,受单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门从事商务等活动的。

企业是指:在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其他单位是指:在国家主管部门登记成立,并在税务机关办理登记的事业单位;外国(地区)驻华新闻机构;外国(地区)驻华使领馆、代表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处;律师事务所、民办学校、民办医院。

2、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或者澳门从事商务等活动的。

3、驾驶往返内地与港澳地区的专用交通工具的。

(三)团队旅游。内地居民参加指定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队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的。

(四)个人旅游。经批准开办“个人游”地区的常住居民个人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的。

(五)短期居住。内地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经香港、澳门有关部门批准,可在香港或者澳门短期居住的:

1、持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进入许可,赴香港就学、工作、培训、劳务或者投靠亲属的。

2、被澳门高校录取赴澳门就学的。

3、经澳门治安警察局核准赴澳门劳务、亲属随任的。

4、经澳门社会文化司批准赴澳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部门工作的。

(六)其他。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往来香港或者澳门的:

1、内地居民因治病、奔丧、参加诉讼、应试、个人学术交流、参加展览会等,确需往来香港、澳门的。

2、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内地后,需往来香港、澳门的。

3、持附有短期居住签注通行证的内地居民进入澳门后,需往来香港的。

(七)签注延期。持短期居住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短期居住的内地居民,签注有效期届满,仍具备原申请条件,需继续往来香港或者澳门的。

(一)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48X33mm)的《中国公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格式见附件,略)和相同规格照片一张。

(二)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提交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可只提交户口簿复印件)。

2、现役军人可提交士兵证或者军官证复印件。

3、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提交中国护照和在国外定居的证明复印件。

(三)提交工作单位或者公安派出所意见。

(四)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五)持有有效通行证的,还须提交通行证。

四、关于工作单位或者公安派出所意见的具体规定

(一)意见的内容。该意见由工作单位或者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负责出具,可直接填写在申请表的相应栏目内并加盖公章,也可单独开具。意见应包括下列内容:申请表所填内容是否属实、申请人是否具有法定不准出境的五种情形,是否同意申请人前往香港或者澳门(不同意的要说明理由)。

(二)意见出具单位。1、国家工作人员,按照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出具单位意见。

2、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员工,由所在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单位人事、保卫部门出具意见;法人代表本人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由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出具意见。

3、大、中学校在校学生,由其所在学校出具意见。

4、现役军人,由其所在部队单位按规定出具意见。

5、其他人员,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意见;其中由劳务公司组织赴港澳地区从事劳务的人员,也可由指定劳务经营公司出具意见。

(三)下列人员,无需提交工作单位或公安派出所意见:

1、已实行“按需申领护照”的地区,不属于登记备案人员的。

2、内地居民根据本规范向非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的。

3、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内地后,需往来香港、澳门的。

首次办理须本人至户籍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处提交申请,申请材料有: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用A4纸复印,可复印在同一张纸上)以及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2寸淡底色彩照2张(也可现场拍照,费用自付),同时分别申请赴香港、澳门的签注。只去香港则申请香港签注,只去澳门则申请澳门签注,如果香港、澳门都去,则两地签注都要申请。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首次或非首次申请)。但均不含邮递日(一般在五天左右)以及节假日。

【费用】《往来港澳通行证》每本100元;一次往来签注,每个20元,二次往来签注,每个40元,并外加签注加注费20元。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

【费用】一次往来签注每个20元;二次往来签注每个40元。并外加签注加注费20元

【特别注意】《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部分城市是3个月)的或无足够空白签注页的不能办理,须按首次申请手续办理新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同时申请签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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