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巡抚拥有一省行政、军事、监察、司法等各项权利,与总督同为处所最高主座;清代巡抚掌本省军政、民政、吏治、刑狱、关税、漕政等。巡抚任用多为大臣会推后,再由皇帝录用。那么巡抚相称于此刻什么官呢?

1、巡抚相称于现今的省长或省委书记。
2、巡抚是中国明清时处所军政大员之一。又称抚台。巡视各地的军政、民政大臣。清代巡抚主管一省军政、民政。以“巡行全国,抚军安民”而名。
3、清代,处所大员的等第为:总督,正二品:加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都御史衔,从一品;加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衔,正二品。巡抚,从二品:加兵部侍郎衔,正二品。
4、总督官衔略高于巡抚,前期督权远过于抚,如两江总督按例兼辖江苏、安徽、江西三省,而末期安徽、江西两抚即不再听命于总督。北周与唐初均有派官至各地巡抚之事,系姑且驱使,“巡抚”亦未成为官名。
以上就是对于巡抚相称于此刻什么官的相干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