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号牌的组合方式不同。

浙A区域号牌的组合方式现阶段为浙A后的第2、5位或第3、4位均为字母,其余为数字,如:浙A·5B55B或浙A·55BB5。
杭州首块浙A区域号牌
浙A区域牌照在使用范围上和浙A牌照有点不同,其次在上牌政策上也有所不同。
浙A牌照可以在浙江省所有地方通行,浙A区域牌不摇号,但是在(红圈位置)留石高架路、东湖快速路、九堡大桥、通城高架路、时代高架、中河高架路、上塘高架路、秋石高架路、西兴大桥、复兴大桥、钱塘快速路、德胜快速路、文一路隧道等路段进行限行。
在杭州,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可以申请增量指标:
1、居住地在本市,包括:本市户籍人员;持有效的本市《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持有效的本市《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且近两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驻杭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并在本市连续居住两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港澳台地区居民、华侨和外国人。
2、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3、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或者名下所有小客车在本市公安机关车辆管理系统登记为“达到报废标准”“被盗抢”状态。登记为“被盗抢”状态的,被盗抢行为须在公安机关立案满1年。
4、名下未持有有效的指标且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
“浙A区域号牌”的组合方式现阶段为“浙A”后的第2、5位或第3、4位均为字母,其余为数字,如:“浙A·5B55B”或“浙A·55BB5”。至于说杭州区域牌照和正常牌照有什么区别,最大的区别是限行规定有区别。
“浙A区域号牌”小客车限行规则
限行绕城高速公路内所有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的错峰时段为工作日的7:00—10:00和16:00—19:00,共6个小时。
错峰区域内的其他道路错峰时段为工作日的7:00—9:00和16:30—18:30,共4个小时。
错峰时段内实行全号段禁止通行。
错峰出行范围是当前错峰圈内的所有道路,含边界道路(除紫金港路外);以及绕城高速公路内的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其中紫金港路隧道、紫金港路南隧道、紫之隧道、之江大桥不含。
错峰出行的高架路、快速路具体有:
留石高架路、东湖快速路、九堡大桥、通城高架路、时代高架、中河高架路、上塘高架路、秋石高架路、西兴大桥、复兴大桥、钱塘快速路、德胜快速路、文一路隧道等。
杭州区域号牌限行时间和范围:
工作日7∶00—9∶00,16∶30—18∶30两个高峰时段,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留祥路—石祥路—石桥路—秋涛路—复兴路—老复兴路—虎跑路—满觉陇路—五老峰隧道—吉庆山隧道—梅灵北路—九里松隧道—灵溪南路—灵溪隧道—西溪路—紫金港路—文一西路—古墩路构成的围合区域内所有道路以及高架(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
其中留祥路、石祥路、石桥路、秋涛路、复兴路、老复兴路、紫金港路、文一西路和古墩路不含。
错峰限行区域内,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以下简称尾号)对应具体限行日期的原则,在工作日高峰时段禁止相应机动车辆通行。
错峰限行处罚规则
1、受限机动车在“错峰限行”时段,驶入“错峰限行”范围内道路,且其已行驶的路线上设有规范“受限机动车在‘错峰限行’时段、‘错峰限行’范围内道路上通行”行为的禁令标志的,按“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定性,依据《省实施办法》第75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处100元罚款,记3分;
2、受限机动车在“错峰限行”时段,驶入“错峰限行”范围内道路的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依据《省实施办法》第75条第2款的规定,处200元罚款,记3分。
新增小客车“区域指标”“浙A区域号牌”:根据杭州交管部门的信息显示,将新增小客车“区域指标”“浙A区域号牌”,对相关车辆采取高峰限行,尾号限行政策。
在尾号限行方面,杭州将继续采用原先的限行规定,周一限行1、9,周二限行2、8,周三限行3、7,周四限行4、6,周五限行5、0。
杭州区域号牌限行处罚
受限机动车在“错峰限行”时段,驶入“错峰限行”范围内道路,且其已行驶的路线上设有规范“受限机动车在‘错峰限行’时段、‘错峰限行’范围内道路上通行”行为的禁令标志的,按“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定性。
依据《省实施办法》第75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处100元罚款,记3分;造成交通事故的,依据《省实施办法》第75条第2款的规定,处200元罚款,记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