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星期四,西安机动车尾号限行4和9

11月25日,星期五,西安机动车尾号限行5和0
11月26日,星期六,西安机动车尾号不限行
2022年11月14日(周一)至2023年11月10日(周五),工作日7:00—20:0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若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不限行。
我市行政区域内,以西安绕城高速以内区域为中心,向南扩展至终南大道、堰渡路、三星快速干道连线(不含)以北,西汉高速以东、西柞高速以西围合区域;向北扩展至西咸北环线(不含)以南、延西高速以东、西禹高速以西围合区域。途经本市高速公路过境通行但不驶出高速公路的机动车,不采取限行措施,允许通行。
限行每日限行两个车牌(含临时)尾号(若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的机动车,星期一限行1和6,星期二限行2和7,星期三限行3和8,星期四限行4和9,星期五限行5和0。
四、外埠机动车进入限行区域的,按本通告规定执行。
五、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一)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
(二)校车、公共汽车、巡游出租汽车、新能源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及快捷货运出租汽车、9座以上(不含9座)大中型客车。
(三)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营运证件、喷涂专用标识的旅游客车和公路客车;邮政车及在市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并核发专用备案标识的快递运送车辆;经民政部门核准,喷涂“救助专用”或“西安救助”标识的专用民政救助车辆。
(四)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五)肢体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车辆。
(六)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军警车,喷涂统一标识的行政执法车辆以及防汛车辆、应急车辆、清障专用车辆,园林、环卫、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
(七)执行任务的运钞车、医疗废物转运车、交通事故保险勘察车辆。
(八)“使”、“领”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九)经行业主管部门核准,并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持有主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绿色通行证》的“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体禽畜,新鲜的肉、蛋、奶等),具有统一标识的粮油食品配送车辆。
六、公安交管、资源规划、交通、城管、地铁、城投、住建等职能部门,要深化城市智慧交通体系建设,不断优化和增加公交专用道的规划和设置,进一步提高公交、地铁运力及服务水平;加快慢行交通体系建设,科学设置非机动车及行人通道,合理增设公共自行车站点并加大车辆投放,最大限度满足市民出行需求,全面提升城市交通科学管理能力;全力做好突发情况、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应急保障工作。
七、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对环境空气质量指数的实时监测,做好超标排放车辆的监督检测和执法工作,努力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八、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的机动车禁(限)行事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九、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生态环境、交通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纠正和查处。
十、公安交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部门可根据道路交通和空气污染等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交通限行管理的区域、时段和规则,并提前向社会通告。
十一、各郊区县、西咸新区可根据辖区交通实际,按照此限行规则发布相关区域限行通告。
昨日(12月28日),西咸新区发布通告,从2018年1月1日至3月15日,该区域机动车限行。限行车辆尾号号码与西安、咸阳同号。
该通告指出,按照关中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防联治工作要求,为有效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促进空气质量改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新区管委会批准,决定在冬防期间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时间: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15日每日(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7:00—20:00。限行区域:包括渭河以南和渭河以北区域。渭河以南区域,指新西宝高速以北,西安绕城高速和福银高速以西,渭河南岸河堤路从福银高速至西咸北环线段(含)以南围合区域。渭河以北区域,指渭河北岸河堤路从包茂高速至沣泾大道段(含)—望贤路—文林路—文林路西延段以北,沣泾大道(含)以及咸阳城西快速干道—国道211包括北塬一路、自贸大道、正平大街和吉元大街段(含)以东,泾永路(含)以南,包茂高速以西,除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区域外的围合区域。
以上区域内所有城市道路、国省道及县乡道路实施限行。途经本区域高速公路过境通行,但不驶出高速公路的机动车,不采取限行措施,允许通行。
限行规定,每日限行两个车牌(含临时)尾号(若尾号为英文字母,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的机动车,即星期一限行1和6,星期二限行2和7,星期三限行3和8,星期四限行4和9,星期五限行5和0。限行对象,在本区域内行驶的全部机动车(含公务用车及外埠机动车等),使用临时号牌的机动车。外埠机动车进入上述限行区域的,按本通告规定执行。
世纪大道限号车不可以走。
除根据相关政策核准的邮政快递车、残疾人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和其他特定车辆外。建城区对非营运载客汽车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含外埠号牌车辆和临时号牌车辆)采取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的方式(尾号是英文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
违反陕西西安限行规定的,一次罚款200元,扣驾驶员3分作为处罚。
限行日开车进入限行区域,当日被电子眼拍到多次,当日只作一次处罚。
限行日开车进入限行区域,当日被警察抓住,罚款之后当日再遇警察,就出示之前的处罚凭证,将不再重复处罚。
限行日开车进入限行区域,当日被警察抓住,罚款之后当日又被电子眼拍到,将不再重复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1、新能源汽车[纯电动机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2、公共汽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
3、肢体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车辆;
4、经新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核定的学校校车、单位班车、邮政及快递运送专用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5、大型客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持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运证件车辆;
6、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军警车,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防汛车辆、应急车辆、清障专用车辆和事故勘察车辆,园林、环卫、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
7、“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体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经新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核发通行证后,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8、“领”字头号牌(牌照黑底红字)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西咸新区管委会网-关于西咸新区冬防期间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
人民网-西安:限行车上路 罚200元记3分
包括渭河以南和渭河以北区域。
新西宝高速以北,西安绕城高速和福银高速以西,渭河南岸河堤路从西咸北环线至沣泾大道段(含)以南围合区域。
渭河北岸河堤路从包茂高速至沣泾大道段(含)—望贤路—文林路—文林路西延段以北,沣泾大道(含)以及咸阳城西快速干道—国道211包括北塬一路、自贸大道、正平大街和吉元大街段(含)以东,泾永路(含)以南,包茂高速以西,除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区域外的围合区域。
以上区域内所有城市道路、国省道及县乡道路实施限行。途径本区域高速公路过境通行但不驶出高速公路的机动车,不采取限行措施,允许通行。
2019年3月18日至2020年3月13日,每日(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7:00—20:00。若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不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