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与检察院是怎样的关系

2023-10-06 09:58:12 浏览

公安局查看院法院都是我国的司法构造,一般司法构造的感化都长短常明确的,中国天然也不破例,可是现实上平凡民众对于司法构造的职能并不相识,那公安局与查看院是奈何的关系?

局与检察院是怎样的关系

1、分工卖力是条件。所谓的分工卖力,是指构造部分按照法令划定的责任,依照法定法式,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既不越权代庖和干预干与,也不互相推诿和不履行职责。

关系

2、详细在管理刑事案件时的分工表现为:公安构造卖力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预审,执行逮捕,依法执行讯断,除了由人民查看院依法自行侦查的案件外;人民查看院卖力核准逮捕、审查告状和出庭支撑公诉、抗诉。

3、在管理刑事案件的法式上,公安构造根据法令的划定完成本身的职责实时移交人民查看院,人民查看院在完成本身的职责后实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对该案件举行审讯,公安构造执行经人民法院审讯需要执行的刑罚。

4、互相制约是监视原则的表现,也是国度权利依法行使的紧张保障。所谓互相制约,是指构造在分工共同的基础上,依照法令的划定,互相监视,防止错案的产生,包管精确有用地执行法令。

以上是关于公安局与查看院是奈何的关系的环境先容,一般公安构造认为人民查看院的决定有错误的,可以要求复议以及向人民查看院要求复核。

本文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联系本站客服,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