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交通运输厅,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信访局

吉林省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
吉林省煤炭工业局
吉林省知识产权局
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
省府在省委对面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新发路329号,邮编:130051
教育厅长春市宽城区人民大街1485号邮编:130051
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吉林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
吉林省公路管理局
吉林省运输管理局
吉林省交通规费征收管理局
吉林省航道管理局
吉林省交通科学研究所
吉林省公路勘测设计院
吉林省交通厅物资供应站
吉林省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站
吉林省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
吉林省公路技工学校
吉林交通宣传中心
吉林省人民政府驻北京交通联络处
吉林省交通信息通信中心
吉林省地方铁路管理局
吉林省交通厅机关服务中心
吉林省地方海事局
吉林省交通职业技能鉴定站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交运发〔2012〕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公安厅(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现将《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督促抓好贯彻落实。组织实施好《规范》,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的具体体现,是深化道路客运隐患整治行动、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客观要求,对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各地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的综合治理,认真抓好《规范》的学习宣传、检查督导和贯彻落实工作。要强化宣传工作。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公安、安监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宣贯工作方案;针对企业规模、经营特点,实施分类指导、分批宣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和行业信息平台,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宣贯活动,使广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深入了解《规范》的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强化督促指导。围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督促企业对照《规范》的内容和要求,逐条逐款进行落实和整改。对于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要加快研究解决;对于《规范》实施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要及时总结和推广。要强化联合检查。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辖区内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督导检查。对贯彻落实《规范》不到位的企业,要现场督企业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要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确保《规范》贯彻执行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九日
楼上没看出来吗?问城市的交通管理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公安交通管理局荆州市交警支队,在太岳路与北湖路交叉口,可以坐14,102路公交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