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限行时间2022最新规定如下:

2022年1月3日—2023年1月1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周六、周日)期间的每日7:00—19:00时。
为方便周边出行,限行尾号轮换规则与京、津保持一致。尾号是字母的以字母前一位数字为准,特殊时段及重污染天气I级红色预警期间限行措施另行通告。
(一)2022年1月3日至4月3日尾号限行规则:
(二)2022年4月4日至7月3日尾号限行规则:
(三)2022年7月4日至10月2日尾号限行规则:
(四)2022年10月3日至2023年1月1日尾号限行规则:
以下车辆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1、公共汽车,大(中)型省(市)际长途客运班车,客运出租车(不含租赁车辆),持有运输管理部门核发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管部门核定的单位通勤班车和核发校车牌证的校车。
2、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应急救险车。
3、悬挂合法新能源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汽车(注册地为保定市主城区)。
4、法律法规明确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处罚保定市市区限号区域在主城区东二环、三丰路、西二环、北二环(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
保定市主城区限行措施:
一、市区主城区黄牌照货车限行绕行措施继续执行,拖拉机、农用车、燃油三轮车禁行措施继续执行。
二、限行期间,将对违反限号规定的车辆进行电子抓拍,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三、限行不包含以下车辆:
1、公交车,大、中型省际、市际长途客运车,出租车(不含租赁车辆),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通勤班车和学校校车;
2、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应急救险车;
3、悬挂合法新能源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规定:
第二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二条 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确需通行的机动车,应当随车携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通行证件,并按规定的时间、区域、路线通行。
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应当在机动车道行驶。在道路的同方向划设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货运机动车、大型客运机动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空驶的出租车和实习期内驾驶人驾驶的机动车,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在设有主路、辅路的道路上,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和摩托车应当在辅路行驶。
保定限行的汽车类型包括外地燃油车、本地燃油车、外地纯电动、本地纯电动、外地插电混动、本地插电混动
2021年10月08日至2021年12月31日,工作日07:00-19:00(节假日除外)
保定市:市区东二环、三丰路、西二环、北二环(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
限行尾号轮换规则与京、津保持一致。尾号是字母的以字母前一位数字为准。星期一: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5和0;星期二: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1和6;星期三: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2和7;星期四: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3和8;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4和9。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保定市2021年7月最新限号规定包括限行时间以及限行区域等。
1、限行时间:2021年7月5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周六、周日)每日7:00—20:00。
2、限行规则:为方便周边出行,限行尾号轮换规则与京、津保持一致。尾号是字母的以字母前一位数字为准,特殊时段及重污染天气I级红色预警期间限行措施另行通告。
3、限行范围:保定市主城区东二环、三丰路、西二环、北二环(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
保定市汽车限行的注意事项:
1、限行车辆类型:此次限行期间,继续执行市主城区黄牌照货车限行绕行措施,以及拖拉机、农用车、燃油三轮车禁行措施;其他道路限行措施规定同步执行,持有货运车辆通行证的车辆按照机动车尾号通行。
2、公共汽车、大(中)型省(市)际长途客运班车、客运出租车(不含租赁车辆)、持有运输管理部门核发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大(中)型车辆、经市公安交管部门核定的单位通勤班车和核发校车牌证的校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