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从2022年8月1日起,开始对电动(燃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进行规范管理和综合整治,分时段、分路段、分区域,按照三个阶段逐步扩大对电动(燃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的禁行范围。第一阶段: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禁行路段、禁行范围较小,非禁行路段、区域电动三轮车还可以通行。第二阶段: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全天24小时禁止禁行车辆在商都大道(含)以西、黄河路(含)以南、清凉大道(含)以东、华商大道(含)以北范围内的道路通行。第三阶段:从2023年9月1日起,全天24小时禁止禁行车辆在商丘市区通行。

可以的,商丘市禁止三轮车和四轮电动车是在指定的区域内禁止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行驶,目的是减少市区交通拥堵,减少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的发生,在限定区域以外的地方可以骑三轮车的。
商丘市货车禁标准如下:
一、市区货车限行规定
1.限制通行的车辆:重中型货车、挂车、重中型专项作业车、危险品运输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
2.限制通行的区域:华商大道以北、商都大道(新105国道)以西、310国道以南、金桥路以东,不含上述道路。
3.限制通行的时间:早6:00至晚22:00。过境货车全天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