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目前还没有恢复限行。

根据2022年4月28日唐山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暂时解除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自2022年4月28日中午12时起,全市暂时解除《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机动车限行的通告》(唐政通字〔2020〕6号)规定的每个工作日按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根据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特别是重污染天气应对需要,恢复时间另行通告。
廊坊市、沧州市、保定市:限行尾号2 和 7。
石家庄、邢台、邯郸、唐山、衡水、承德、张家口、秦皇岛、辛集、定州:目前不限号。
北京市、天津市:限行尾号2 和 7。
2014年11月3日0时至11月12日24时,每天7时至19时,唐山市境内(全部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道路禁止3个尾号非营运小型汽车、摩托车通行,不受尾号轮换限行措施限制的车辆除外(车号尾数为字母的,按“0”管理,含临时号牌车辆)。
二、对违反尾号限行规定车辆如何处罚?
1.对违反尾号限行规定的非营运小型汽车、摩托车,依据《河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9条第2项,处以100元罚款,不记分。
2.同一天内,同一辆被限行机动车,如多次违反限行规定出行,交警部门将根据查获的情况,以4小时为间隔,进行连续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