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告》,2021年海南省重大节假日7座以下(含7座)小型客车(不包括使用汽、柴油以外的能源作为动力的车辆和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及临时跨行我省的外省籍汽油小客车)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退付工作申请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30日,车主可在省内任一征稽分局征费大厅或网上申请办理,也可通过手机注册“海南通行费APP”(当前仅限安卓用户,APP可在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官网扫码下载)申请注册办理,微信小程序退费通道暂未开放,正在测试当中。

省交通规费征稽局提示,请各位车主尽早办理,逾期将不再受理,望广大车主相互告知。
车主申请一次后,只要提供的资料信息没有变更,以后都不需要重复申请,在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有效期内都可连续使用。当年度申请的退费,将在办理期结束后汇总上报省财政,于次年财政资金到账后执行退费。
以下退费相关信息仅针对到各征稽分局征费大厅办理业务的7座以下(含7座)汽油机动车辆,柴油机动车在缴纳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时自动扣除节假日天数计征。
一、办理退费的申请材料
(一)个人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正反面)
2、车主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车主银行账号及开户银行名称
★机动车行驶证、身份证与银行账户名称须一致
(二)企业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正反面)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正反面)
3、企业银行账号及开户银行名称
★机动车行驶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与银行账户名称须一致
★外省籍车辆需提供海南省居住证(个人)或调验证明(单位或企业),并于当年国庆节后(10月10日后)携带申请材料至各征稽分局进行人工确认
3、通过省征稽局官方手机APP“海南通行费”申请(当前仅限安卓用户,APP可在官网扫码下载);
4、自行召集满50位及以上的车主,将所需材料复印后,致电68606060预约征稽人员上门办理;
5、退费申请办结后,敬请申请人对本次业务服务进行评价(网上申请的按照提示在网上进行评价,窗口申请的在窗口的评价器上进行现场评价)。
★车主申请一次后,只要提供的资料信息没有变更,以后都不需要重复申请,在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有效期内都可连续使用;
★当年度申请的退费,将在办理期结束后汇总上报省财政,于次年财政资金到账后执行退费;
★征稽分局窗口受理时间及网上和手机APP申请时间至2021年11月30日止;
★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海口市杜鹃路1号)不受理退费业务,请前往各市县征稽分局征费大厅办理。
1、车主填写资料后要认真检查,仔细核对车号、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电话号码等信息是否正确,节省退费办理时间;
3、征稽部门为车主免费提供证件复印服务,车主也可自行携带复印件,减少办理时间;
4、请车主提供卡面标有银联标识的储蓄卡(借记卡)银行账户,暂不支持信用卡;
5、由于银联平台暂不支持存折转账业务,如申请时提供的是银行存折账户或收到提示为“无效商户”短信的车主,建议更换为卡面标有银联标识的储蓄卡(借记卡);
部分银行客服电话:
海南省农村信用联合社(海口农商银行):96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