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早晚高峰时段(7:30-9:00,17:00-19:30)。

本地、外地号牌核载9人(不含)以下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每天限两个号,以周为循环,星期数对应车牌号最后一位数字,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非甘A号牌机动车每月首次入兰当日不受限行,次日起按尾号限行规定执行。
原限行区域西、南、北保持不变,东进行压缩,将兰州东及雁滩部分区域调整为不受尾号限行区域。具体限行范围为:
以武威路—西津西路—敦煌路—七里河黄河大桥—北滨河路—雁滩大桥—南滨河路—雁西路—南河路南段—雁东路—段家滩路—拱星墩西路—东岗东路—嘉峪关南、北路—排洪南路—排洪路—排洪沟路—南环路—武威路构成的围合区域内所有道路以及立交、桥梁。
从星期一至星期五按车牌号最后一位数字依次对应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限行。非甘A号牌来兰当日不受限,次日起同城同策。
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以及新能源车、微公交、出租车、网络预约出租车不受限。有护送危重病人等紧急需要的,当面或电话(0931—5167114、8127086)申请公安交警部门予以保障。
限行时间:每个工作日的7:30-19:30(周六日不限行) 限行车型:核载不足9人的非本市号牌小型及微型载客汽车。(9座含9座以上不限行) 限行尾号:机动车号牌数字最后一位是1、6的,每月1、6、11、16、21、26、31日限行;尾号为2、7的,每月2、7、12、17、22、27日限行;尾号为3、8的,每月3、8、13、18、23、28日限行;尾号为4、9的;每月4、9、14、19、24、29日限行;尾号为5、0的,每月5、10、15、20、20、30日限行。
每天限两个号,以周为循环,星期数对应车牌号最后一位数字,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车牌尾号分别为:
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非甘A号牌机动车每月首次入兰当日不受限行,次日起按尾号限行规定执行。
那就按倒数第二个数字!限尾号数字,就是最后一个数字!不用管字母!
根据新的限行规定:兰州市机动车限行时间调整为工作日(不含因法定节假日统一调休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早晚高峰时段(7:30-9:00,17:00-19:30)限行,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及工作日其它时段不限行;限行车型仍执行原规定不变,对本地、外地号牌核载9人(不含)以下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实施限行;限行规则由按日期限行调整优化为按星期限行,每天限两个号,以周为循环,星期数对应车牌号最后一位数字。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非甘A号牌每月首次入兰当日不受限,次日起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