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摩托车解禁了新规。1. 根据成都市市政府交通运输局发布的新规,自2021年7月1日起,持有摩托车驾驶证2年以上的成都市本地户籍居民可以申请在成都主城区内使用电动自行车限速40km/h、额定功率不超过4kw的电动摩托车,但使用范围限定于非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与公路交叉路口、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交叉路口、公园、广场、小区内的非机动车道、自建停车场等区域。2. 该新规解禁了之前一些严格的管制措施,允许一部分持有驾照且符合条件的车主使用电动摩托车,并限定使用的场合,这也是政府在平衡交通安全与市民出行需求之间做出的一个妥协。

是的,成都摩托车解禁新规。据消息报道,自2021年3月1日起,成都市区内主城区有机动车进入限行区域的摩托车禁令将被解禁,允许满足相应条件的摩托车在进入限行区域时使用ETC。这个新规对于摩托车司机和居民来说是一个好消息,也能减轻部分交通压力。同时,由于解禁后的摩托车使用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需向相关部门提交相关申请并安装ETC等,需要摩托车司机和居民提前了解和准备。
为切实加强本市摩托车的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以及《成都市摩托车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摩托车交通秩序管理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禁止三轮摩托车、三轮轻便摩托车以及发动机排量150毫升以上的两轮摩托车(警用、抢险等特种用途摩托车除外)在成都市绕城高速(G4202)以内(含绕城高速)区域的道路上行驶。
二、未取得入城证的摩托车全天禁止在成都市三环路以内(不含三环路辅道)以及高新南区剑南大道以东,科华南路、世纪城路、世纪城南路以西,天府四街、天华二路以北(含上述道路),三环路以南(不含三环路辅道)区域内的道路上行驶。
三、摩托车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发行驶证和号牌禁止上道路行驶。
四、禁止擅自改变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以及两轮轻便摩托车、三轮轻便摩托车上道路行驶。
五、驾驶、乘坐摩托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摩托车应当各行其道,驾驶摩托车载物应当遵守载物规定,驾驶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有追逐竞驶违法行为。
六、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成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的《加强摩托车交通秩序管理的通告》中,制定出了禁摩条件和范围,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
1.禁止三轮摩托车、三轮轻便摩托车以及发动机排量150毫升以上的两轮摩托车(警用、抢险等特种用途摩托车除外)在成都绕城高速(G4202)以内(含绕城高速)区域的道路上行驶。
2.未取得入城证的摩托车全天禁止在成都市三环路以内(不含三环路辅道)以及高新南区剑南大道以东,科华南路、世纪城路、世纪城南路以西,天府四街、天华二路以北(含上述道路),三环路以南(不含三环路辅道)区域内的道路上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