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人民政府重污染天气III级预警信息:11月23日至26日,由于气象条件仍不利于污染物扩散,可能出现连续重度至严重污染过程。

11月4日至11月12日,廊坊市实施机动车(含临时号牌)应急交通管理措施,城市区实行单日单号行、双日双号行。廊坊市尾号限行范围为廊坊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含县区)。11月4日至11月12日,单日单号行(即牌照尾号为1、3、5、7、9机动车通行);双日双号行(即牌照尾号为2、4、6、8、0的机动车通行)。尾号为字母的机动车号牌以倒数第一位数字为准,限行含外地车
2月13日廊坊执行新一轮限行,
限行区域:廊坊市区北环道(云鹏道、桐万路)、东环路(创业路、原郊区快速路东段)、南环道(原郊区快速路南段)、西昌路(南延)、光明西道(廊涿高速引线)、西环路(原郊区快速路西段)合围区域以内道路。
2023年01月02日至2023年04月02日,工作日07:00-19:00(节假日除外)
石家庄市:三环路古城路(含)以内道路。
对进入限行区域的客车实行尾号限行措施,限行尾号轮换规则与京、津保持一致,尾号为英文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尾号调整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河北目前限行的城市(石家庄市、秦皇岛市、廊坊市、沧州市、保定市、邯郸市)限行尾号也随之轮换。2022年10月3日至2023年1月1日,每周一至周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