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金额是指与外商签订合同或结算时以人民币金额表示的进口货物的买价。在签订合同或结算时,若贷款是以人民币金额表示的,则此金额就是该进口货物的清算金额。

若贷款是以外币金额表示的,则将外币金额乘以签订合同或结算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该种外币的外汇牌价就可以计算出货物的清算金额。
港股通的交易汇率是当日(T日)日间委托时汇率冻结情况。
买入时,使用当日交易所公布的参考汇率卖出价。卖出时,使用当日交易所公布的参考汇率买入价。当日(T日)日终清算时,使用登记公司提供的日终汇率结算价,买入使用卖出结算汇兑比率;卖出使用买入结算汇兑比率。
记帐汇率是指将外币折合为人民币登记入帐时采用的汇率。
如当月一日的汇率、当日汇率、上月末或上季末或上年末的汇率,以及一年定一次的固定汇率等。
以上这几种汇率中,当日汇率最接近实际,但汇率变动频繁,计算工作量大。
一年定一次的固定汇率,使用最为简便,但只有汇率长期稳定的情况下才可采用,否则背离实际情况较大。
当月一日的汇率和上月末的汇率也是固定汇率,在一个月内用同一汇率记帐,也比较简便。
企业具体要采用哪种汇率作为记帐汇率,可以自行选定,但一经确定,就不能任意改变。
对非记账本位币的现金、银行存款、银行借款和各种应收应付款项的增加金额折合为记账本位币入账时所采用的汇率,即记账时采用的汇率。
在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的外商投资企业中,收进外币现金和外币存款、借入外币借款和发生外币结算的各种应收应付款项时,应将外币增加金额按记账汇率折合为人民币记账。
财政部94财会字第05号文件《关于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后企业外币业务会计处理的规定》中认定记账汇率是市场汇价。关于市场汇价这一提法,可以将其理解为任何一家金融机构外币买卖的价格,且金融机构买入或卖出的现汇和现钞也存在差价。
因此应将外币金额折合人民币的汇率确定为现汇买入价与卖出价的平均数,即中间价。为此,国家外汇管理局94汇资函字第144号文件《关于对汇率并轨后合资双方汇率折算问题的意见》中明确规定中国银行公布的现汇买入卖出中间价作为外汇唯一的折合和记账标准。
汇率顺差是指在特定年度一国出口贸易总额大于进口贸易总额,又称“出超”.表示该国当年对外贸易处于有利地位。
汇率顺差的大小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一国在特定年份对外贸易活动状况。
通常情况下,一国不宜长期大量出现对外贸易顺差,因为此举很容易引起与有关贸易伙伴国的摩擦。
例如,美、日两国双边关系市场发生波动,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日方长期处于巨额顺差状况。
与此同时,大量外汇盈余通常会致使一国市场上本币投放量随之增长,因而很可能引起通货膨胀压力,不利于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汇率顺差是国际收支顺差,也叫做国际收支盈余,是指在一定时期(通常情况下为一年)内,各个国家之间的对外经济往来的收入总额大于支出总额的差额,就叫做顺差。一般这个数值前会加上“”号作为表示。
而逆差是国际贸易逆差,是指在一定时期(通常情况下为一年)内,一个国家的进口额大于出口额,这就称为贸易逆差,也叫做入超。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贸易逆差的实现必须是在以金本位制货币为条件的情况下,向出口顺差国输出黄金,清算所欠的债款,否则无法实现贸易逆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