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正整数n用2去除,如果能整除(n%2==0),则必有质因数2,去除因子2(n/=2),如此反复,直到不能被整除;

接下来用3去除,如果能整除(n%3==0),则必有质因数3,去除因子3(n/=3),如此反复,直到不能被整除;偶数必有质因子2,上面已经处理过了,因此不再满足n%4==0;
接下来用5去除,如果能整除(n%5==0),则必有质因数5,去除因子5(n/=5),如此反复,直到不能被整除;......,如此这般循环下去,直至这个数小于1,以上过程,就是质因子分解过程。
求最小公倍数的方法就是把这个数用短除的方法或者是分解质因数的方法,首先用短除法,把一个数先从这个数的最小质数去除,除到这个数是质数不能再分解了为止,或者用分解质因数方法,还是按你最小的质数开始分解,直到不能在分解为止,例如26先用最小质数2去除余数是13,13是质数不能再分解了,
要求三个数的最小公倍数,可以使用分解质因数的方法。首先,我们将这三个数分别进行质因数分解,然后取每个质因数的最高次幂,再将这些质因数相乘即可得到最小公倍数。
假设三个数分别为a、b、c,它们的质因数分解为:
其中,p1、p2、q1、q2、r1、r2等为质数,m1、m2、n1、n2、k1、k2等为对应质因数的次数。
然后,我们取每个质因数的最高次幂,将它们相乘即可得到最小公倍数。
例如,假设a = 12,b = 18,c = 20,它们的质因数分解为:
取每个质因数的最高次幂:
所以,12、18和20的最小公倍数为180。
用分解质因数的方法,把这两个数公有的质因数和各自独有的质因数相乘。 例如:求9和48的最小公倍数。 9=3×3; 48=2×2×2×2×3; 9和48的最小公倍数:2×2×2×2×3×3=144。
质因数是数学术语。
质因数(素因数或质因子)在数论里是指能整除给定正整数的质数。除了1以外,两个没有其他共同质因子的正整数称为互质。因为1没有质因子,1与任何正整数(包括1本身)都是互质。正整数的因数分解可将正整数表示为一连串的质因子相乘,质因子如重复可以指数表示。根据算术基本定理,任何正整数皆有独一无二的质因子分解式。只有一个质因子的正整数为质数。
每个合数都可以写成几个质数(也可称为素数)相乘的形式,这几个质数就都叫做这个合数的质因数。如果一个质数是某个数的因数,那么就说这个质数是这个数的质因数。
5只有1个质因子,5本身。(5是质数。)
2、4、8、16等只有1个质因子:2(2是质数,4 =2²,8 = 2³,如此类推。)
质因数就是一个数的约数,并且是质数,比如8=2×2×2,2就是8的质因数。12=2×2×3,2和3就是12的质因数。把一个式子以12=2×2×3的形式表示,叫做分解质因数。16=2×2×2×2,2就是16的质因数,把一个合数写成几个质数相乘的形式表示,这也是分解质因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