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公约》是中国清朝当局和日本明治当局于1895年4月17日(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在日本马关(今山口县下关市)签署的不服等公约,原名《马关新约》,日本称为《下关公约》或《日清媾和公约》。《马关公约》的签订标记着甲午中日战役的竣事。中方全权代表为李鸿章、李经方,日方全权代表为伊藤博文、陆奥宗光。那么《马关公约》签约配景是什么呢?

1、日本明治维新后,蓄意对外扩张,渐渐形成了以侵略中国为中间的“大陆政策”。其第一步是攻占台湾,第二步是兼并朝鲜,第三步是进军满蒙,第四步是死亡中国,第五步是征服亚洲,称霸世界。1871年,近代中日两国签署了第一个公约——《中日修睦条规》,该公约第一款就写明:“嗣后大清国、大日本国倍敦和谊,与天壤无限。即两国所属邦土,亦各以礼相待,不行稍有侵越,俾获永世宁静。”这是一个同等的公约。但日本掉臂公约中“两国所属邦土……不行稍有侵越”之划定,于1872年入侵中国属国琉球,1874年入侵中国国土台湾,还透过《北京专约》迫使清当局间接认可琉球为日本属国,并于1879年正式兼并琉球国,改设为日本的冲绳县。同时,日本还入侵中国的另一个属国——朝鲜,于1875年制造“云扬号事务”,1876年以此为捏词强迫朝鲜签署不服等的《江华公约》。其后日本又操纵朝鲜产生的“壬午叛乱”和“甲申政变”进一步扩大在朝鲜的权势,架空朝鲜的原宗主国——中国,并于1885年与清当局签署《天津集会专条》,在事实上取得了与中国在朝鲜半岛的对等职位。今后日本即有打算地投入天下国力开展了针对中国的扩军备战勾当,以举行一场“国运相赌”的战役。可见在甲午中日战役之前,日本就已经问鼎台湾和朝鲜,并取得必然进展,而日本在甲午战役的胜利及《马关公约》的签署则使日本的野心酿成实际。
2、1894年,以朝鲜东学党起义、朝鲜当局向中国请兵为契机,日本派雄师进入朝鲜,并挑起了甲午中日战役。中日两军在陆上的首要战争有成欢之战、平壤之战、鸭绿江江防之战、金旅之战、辽东之战等,海上的首要战争有丰岛海战、黄海海战、威海卫之战等,日军根基上节节胜利。个中清军在1894年9月平壤之战和黄海海战中的相继败北,使战局急转直下,疆场亦由境外转移到中国境内,而1895年2月威海卫之战清军的失败,更是使北洋海军三军覆灭,清廷无心恋战,日本则继续保持军事压力,大有海陆并进直捣京师(今中国北京)之势,在这种环境下,清廷早就从1894年10月起便不停透过西欧列强向日本求和,而到战役后期,日本亦认为“日清战役不能无穷期继续下去,讲和会谈的机会迟早必会成熟”,因此也赞成讲和。就如许,中日两国终极坐到会谈桌上,最先了马关和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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