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人们越来越喜欢自由行,所以民宿的市场需求越来越大,那么想要开好一个民宿需要注意哪些地方呢?我就我在外面旅游时住民宿的感受有几点想法想提。

首先,也是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位置。在旅游市场日渐火爆的现今,各个旅游景区的民宿、宾馆、青旅都遍地可寻,所以在这种时候,你要是有一个好的地理位置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大家出去玩耍的时候习惯性的都会提前在网上预订,或者是到达目的地的时候会首要去寻找住宿。而这个时候,你所开的位置如果比较显眼,容易寻找,那么旅客的首选率就会高很多,再则,位置距离一些购物游玩的地方比较近的话,游客也会觉得方便,这样在舟车劳顿之后,我们也可以尽快的得到休息,适当的对自己进行一些补给。
其次,也是很多旅客所在乎的一点就是卫生问题。民宿之所以现在越来越受到许多人的喜爱,就是因为他能体现当地居民的居住特色,同时也让在外游玩的人有一种回到家的舒适感,大家可以坐在一起喝茶聊天。所以,这时候卫生问题就会显得比较突出,因为人多的时候,一些垃圾可能会出现的比较频繁,而这个时候就需要店员进行及时的打扫,因为如果你居住环境卫生达不到标准的话,旅客们就不会对这里产生归属感,也不会选择在这里居住下来。
最后,我认为民宿本身的硬件,大到公共区域的花草树木、桌椅板凳,小到房间内部的软饰。因为现在的旅客们在外出居住时更加的的注重居住环境的品位,对居住环境设施的品质要求也比较看重,他们更加注重装饰的各个细节,以及各个生活用品的质量,小到台灯、水壶,大到床铺等等。而民宿本来就是以温馨、居家为主,大家可以惬意的在公共区域随意聊天玩耍。所以,这就要求民宿老板们玩出花样,在一些外在装饰上面下功夫,让旅客对在这里留下深刻的记忆,让旅客在外也可以感受到好的居住氛围,营造一个好的居住环境,这样也可以会有更多的回头客。
以上民宿的位置、卫生、硬件这三点就是我觉得开民宿应该注意的一些事项。当然你要是想开民宿的话,肯定不止这么多,我这里也只是把我个人的一些想法提供出来给大家借鉴思考。总之,肯定的一点,就是不管怎样,都应该站在住客的角度去考虑问题,得到大众住客的认可,那么这个民宿也肯定是可以开好的。
一定要办理相关的资质,而且要保证卫生和安全,要得到专业人士的审验和认可,要保证干净整洁,要赢的大家的认可。
安全对有些人来说,开民宿,不仅是种创业形式,也是种情怀。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民宿行业市场前景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数据显示,2017年中国在线民宿预订交易规模突破100亿元,预计2018年交易规模将近200亿元。面对火爆的民宿业,经营者应该注意哪些法律风险呢?
一、房屋租赁环节的法律风险
用于经营民宿的房屋,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自有房屋经营民宿;一类是租赁他人房屋经营民宿。房屋租赁环节,需要防范的风险点包括:
1. 房屋的权属是否清晰。房屋属于不动产,根据我国物权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不动产物权的证明。自2015年3月1日施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来,集体土地所有权、在基地使用权等也应办理不动产登记。故审查房屋权属是否清晰,应该审查租赁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上记载的权利人即为该房屋的权利人,应与房屋权利人签署房屋租赁合同。
2. 房屋是否属于违章建筑。违章建筑不属于法律保护的范畴,如房屋属于违章建筑,则所签署的租赁合同无效。实践中,常常出现在合法的房屋上搭建房屋,该搭建的房屋未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该类搭建属于违章建筑,涉及违章建筑部分的租赁是无效的。
无效的合同自始无效,如承租人已经在房屋上耗费了大量金钱装饰装修,则对于装饰装修的处理将按如下原则处理:
(1)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的,未形成符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如不同意利用的,由承租人拆除,如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已形成符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按双方导致合同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2)如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的,则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装修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4. 房屋是否是转租。实践中有民宿经营者中途退出,由第三方接手后继续经营的,此情形属于房屋转租。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解除合同。故考虑经营的持续行,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审查房屋是否转租,如是转租,应取得出租人同意。
二、民宿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经营民宿过程中出现法律纠纷的情形也很多,常见的如:
1. 合伙人之间是否存在纠纷。合伙人之间因利益分配产生的纠纷,出现该类纠纷,往往会导致民宿无法继续运营。为防范该类纠纷,合伙人之间应提前签订合伙协议。在没有书面协议的情形下,发生该类纠纷时,一方主张是合伙关系,另一方主张是借款关系很常见。因此,应重视书面的协议。此外,在经营过程中,常见的法律风险还包括:
3. 物品被盗、住客突发意外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住客的随身物品应该自行保管,民宿经营者并没有保管义务。但民宿经营者除了向住客提供民宿服务外,也负有一定程度的安全保障义务。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会导致承担赔偿的法律后果。故为了免除赔偿义务,民宿经营者应在尽可能提提供安全保障,如在醒目位置张贴提示、配置监控、定期检查门窗等的安全性等;住客反馈物品丢失,第一时间配合调查或报警等。至于住客发生人生意外,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民宿经营者并不需要承担责任;如出现住客死亡等事件,应第一时间报警,配合调查,待死亡原因查明后再具体分析是否应承担责任。
当然还有客户个人信息保护、与平台的合作等等问题。
三、民宿推广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自媒体时代,推广形式更加多样化,在推广过程中,应该注意两方面的风险,一是推广内容是否合法,二是推广形式是否合法。关于推广内容,应注意:
1. 内容是否违反广告法的规定。即对外推广中的广告是否违反了《广告法》的规定,常见的问题是在广告词中使用极限字,比如“最佳民宿”、“最高级的民宿体验”等;描述的住宿环境是否与实际不服,是否会误导住客等等。存在这些问题的,市场监管局会要求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2. 内容是否涉嫌侵犯他人商标权、著作权等权利。推广中的民宿照片如是他人拍摄,则应当取得拍摄者的同意,未经同意用于商业推广宣传,侵犯了拍摄者对摄影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
关于推广形式,现实中不乏有采用刷单、购买好评等服务让自己的民宿在某平台的排行靠前或评分更高,这种行为属于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的方式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违反了《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的规定,民宿经营者将面临赔偿或被行政出发的风险。
因目前并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规范民宿,在经营民宿的过程中,建议参照《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以及当地出台的民宿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