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车辆“尾号限行”规定具体如下:

1、限行车辆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分为五组,每两个号码为一组,每个工作日禁止一组在限行时间和限行区域内通行。尾号组合及对应规则分别为:星期一为“1”和“6”;星期二为“2”和“7”;星期三为“3”和“8”;星期四为“4”和“9”;星期五为“5”和“0”。
2、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如果恰逢星期六、星期日而变更为工作日的,按对应工作日实施“尾号限行”。
《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中规定:
第二十二条(交通管制)
市政府根据本市防治大气污染的需要,可以授权公安部门采取限制机动车行驶时段、区域等交通管制措施。
第二十三条(标识管理)
对在用机动车实行排气标识管理。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在用机动车,在本市登记注册的,由公安部门核发机动车排气标识;在外地登记注册在本市行驶的,由公安、交通部门核发有效期限不超过10日的临时机动车排气标识。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中规定:
号的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同步规划、设计、建设和使用道路及其附属设施、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并依法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规划、设计、建设和验收应当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
第三十条道路最高限速与道路实际安全通行速度不相符,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收到有关整改意见或者建议的,应当依法对限速进行评估和调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相关反映后,应当向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与建议。
一、成都限制车辆:所有川a和外籍牌照车。二、成都限制号限制时间和区域:平日7:30-20:00,由二环路(包括二环高架路和基础路)和三环路(包括)之间区域内的所有道路调整为绕城高速公路(G4201)以内的所有道路。三,成都限号的“尾号限行”规则:(一)上述限行车辆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分为五组,每两个号码为一组,每个工作日禁止一组在上述限行时间和限行区域内通行。尾号的组合和对应规则分别是星期一是1和6,星期二是2和7,星期三是3和8,星期四是4和9,星期五是5和0。(2)周六、周日因调动变更为工作日的,不实施尾号限制。按照《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空气重污染期间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从12月9日(星期六)零时起,机动车尾号限行范围由原来绕城高速以内的所有道路恢复至二、三环路之间区域的道路,尾号限行时间为工作日的7:30-20:00,并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限行。
成都限行是周一至周五工作日的7:30—20:00。
根据成都市《关于继续实施二三环路之间区域汽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第二条限行时间及区域。工作日的7:30—20:00, 二环路(含二环高架路和底层道路)与三环路(含)之间区域内所有道路。
限行车辆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分为五组,每两个号码为一组,每个工作日禁止一组在限行时间和限行区域内通行。尾号组合及对应规则分别为:星期一为“1”和“6”;星期二为“2”和“7”;星期三为“3”和“8”;星期四为“4”和“9”;星期五为“5”和“0”。
成都每日对本市和外地汽车(含临时号牌汽车),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限行时间、限行范围和限行车辆的种类有所变化,并对特殊车辆新增部分限制。
1、限行时间延长:由原来的7:30至20:00变为03:00至24:00,时间延长8个半小时。
2、过境重型载货车全天24小时禁止驶入绕城高速公路G4201(含)环线内区域。
3、绕城高速公路G4201(不含)环线内区域03:00至24:00时段(春节放假期间,黄标车以外的其他车辆不受限制),国III(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柴油车禁止通行。
4、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以及运输煤炭、砂石(砖)、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