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宁市属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是中国唯一的副省级自治州。

伊宁市(维语:غۇلجا,拉丁维文:Ghulja)位于祖国新疆西北边陲,地处伊犁河谷盆地中央。东连伊宁县,西邻霍城县,南濒伊犁河与察布查尔锡伯族自治县隔河相望,北依科古尔琴山。全市总面积761.34平方千米,南北长52.08千米,东西宽35.5千米。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简称伊犁、伊犁州,地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部天山北部的伊犁河谷内,成立于1954年,是全国唯一的既辖地级行政区,又辖县级行政区的自治州,也是全国唯一的副省级自治州。
百度百科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新疆伊宁属于伊犁自治州。
伊宁市是伊犁自治州的地级行政区首府,位于祖国新疆西北边陲,地处伊犁河谷盆地中央。地理坐标为北纬43°50′~44°09′、东经80°04′~81°29′之间。东连伊宁县,西邻霍城县,南濒伊犁河与察布查尔锡伯族自治县隔河相望,北依科古尔琴山。
新疆伊宁历史沿革
伊宁,清代称固勒扎。战国至秦、汉初年,曾为塞人居地。公元前60年(汉宣帝神爵二年),汉朝中央政府设西域都护府,西域归属中国版图,伊宁市成为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嗣后至唐朝初年平定东、西突厥后,曾先后隶属于安西都护府和北庭都护府。
北宋年间,属喀喇汗王朝;南宋时,属西辽王朝。成吉思汗西征后分封诸子,属察合台汗国。明末清初,蒙古准噶尔部称雄漠西,将其政治中心转移到伊犁河谷,伊宁成为准噶尔、和硕特、杜尔伯特、土尔扈特4部会宗之地。
以上内容参考:伊宁市人民政府-伊宁市概貌
伊宁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城市。伊宁县,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部,天山西段,伊犁河谷中部。
伊宁县原名“宁远县”,始建于清光绪十四年(1888年),因县治“宁远”而得名。民国二年(1913年)改为伊宁县,取伊犁、宁远首字得名。维吾尔、哈萨克、蒙古等少数民族仍沿用“固勒扎”(即宁远城的少数民族语称谓),系突厥语,盘羊之意。
伊宁县位于伊犁河谷中部,地理坐标在东经81°13´40"—82°42´20",北纬43°35´10"—44°29´30"之间,东邻尼勒克县,西与伊宁市和霍城县接壤,南邻伊犁河,与察布查尔、巩留两县隔河相望,北越科古尔琴山,以库色木契克河与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之博乐、精河市(县)为界,县治吉里于孜镇,东距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720千米,西南距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首府伊宁市18千米,距霍尔果斯口岸90千米,县境东西距最长116公里,南北距最宽95公里。
个市伊宁县域地貌类型复杂多样,划分为3类,分别为山地,丘陵和平原。
山地:科古尔琴山横卧县境北部,为博罗科努腹背斜的北西构造带断裂移位所形成,山体呈北西—东南走向,海拔1500~3500米,高山带显小,中低山面积较大,由古生代浅海滨海沉积物质和中生代陆相沉积物组成。境内东部的阿布热勒山地,受巩乃斯复向斜的纬向构造所控制,属于巩乃斯复向斜隆起部分,呈东西走向,向东延伸到新源,海拔2000米以下,属古生代和中生代的褶皱断裂构成,是境内的天然牧场。
丘陵:海拔900—1500米。山前丘陵带是海西褶皱的基底上发育的山前凹陷,并接受了侏罗纪和第三纪地层组成的沉积物,还受到新构造运动的影响。褶皱发育十分明显,在吐尔逊沟两旁有第三纪红色页岩露头,前端受逆掩断层移位的影响,降落到第三阶地,古老的阶地都消割成为长岗状平坦前山丘陵地带,上面覆盖着第四纪黄土,部分长岗顶部平坦为第四纪陆地,覆有亚砂土。丘陵带为境内主要春秋草场。1200—1500米范围为森林、草甸过渡带。
平原:可分为科古尔琴山的山前冲积—洪积倾斜平原与它正相交的伊犁河冲积平原两部分。山前洪积—冲积倾斜平原从长岗前缘往南,宽约8—10千米,在新构造运动的影响下,山地大幅度地抬高,河流下切,受风蚀及流水的冲刷搬运使山地碎屑物质堆积在平原上,随着地形坡度的减缓,河流搬运能力的减弱,物质组成也从北到南,由粗变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