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苏友好联盟合作公约签署目的是对日作战后期及战役竣事后解决两边争议问题,那么《中苏友好联盟合作公约》是什么时辰签署的?

1、《中苏友好联盟合作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苏联于1950年2月14日签定的公约,同年4月11日起生效,有用期为30年。
2、签署配景。按照美﹑英﹑苏三国于1945年2月告竣的《雅尔塔协定》,1945年6月27日,中国国民党当局行政院长兼外交部长宋子文偕外交次长胡士泽以及沈鸿烈、钱昌照、张福运、卜道明、刘泽荣等人和蒋介石特派随员蒋经国,由重庆前去苏联首都莫斯科,为签署《中苏友好联盟公约》与苏共带领人斯大林举行会谈。两边颠末十次谈判,8月14日,国民当局外交部长王世杰(宋子文已辞去外交部长职务)和苏联当局外交部长莫洛托夫在莫斯科正式签署了《中苏友好联盟公约》及其《关于中国长春铁路之协定》﹑《关于大连之协定》﹑《关于旅顺口之协定》﹑《关于中苏此次配合对日作战苏联部队进入东三省后苏联军总司令与中国行政政府关系之协定》等附件,并交换了关于外蒙古问题的照会等。
以上的就是关于《中苏友好联盟合作公约》是什么时辰签署的内容先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