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行政区域内,以西安绕城高速以内区域为中心,向南扩展至南横线、堰渡路、三星快速干道连线(不含)以北,西汉高速以东、西柞高速以西围合区域;向北扩展至咸阳北环线(不含)以南、包茂高速以东、西禹高速以西围合区域,途径本市高速公路过境通行,但不是出高速公路的机动车,不采取限行措施。不受限行措施影响的几类情形:

1、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公交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新能源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邮政专用车、持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学校校车;
3、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
4、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5、“使”、“领”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扩展资料限行规定:机动车尾号数为5和0的,禁止上路行驶。后续禁限行按机动车尾号0-9的数字划分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五个组合,按照禁限行当日公历日期的个位数字所对应的机动车尾号数字组合进行限行(如:16日限行1和6,17日限行2和7,18日限行3和8,19日限行4和9,20日限行5和0,以此类推),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黄标车、无标车、三轮汽车、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禁止在三环路(含三环路)范围内通行。
根据《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市政办发〔2016〕76号)规定和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通告,西安机动车辆尾号限行是西安市辖区域10区3县的所有公路路段。补充说明:
1、公路路段指的是政府投资、融资,地方企业集资建设和维护保养的规范标识高速、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公路。乡村土路不在限行范围。
2、只在高速公路上过境西安而不下高速公路的车辆,不在限行范围。
3、西安机动车辆禁行是指在限行时间段内,对所有的黄标车、无标车、三轮汽车、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重型、中型载货车,混凝土罐车等高排放车辆,无论尾号多少,一律禁止在三环路(含三环路)(即西安绕城公路)范围内通行。
根据《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市政办发〔2016〕76号)规定和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通告,西安机动车辆尾号限行是西安市辖区域10区3县的所有公路路段。
关于西安市机动车限行具体规定内容是:
限行时间:2023年01月30日至2023年11月10日,工作日07:00-20:00(节假日除外)
限行区域:西安市:西安绕城高速以内区域为中心,向南扩展至终南大道、堰渡路、三星快速干道连线(不含)以北,西汉高速以东、西柞高速以西围合区域;向北扩展至西咸北环线(不含)以南、延西高速以东、西禹高速以西围合区域。
限行规则:每日限行两个车牌(含临时)尾号(若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的机动车,星期一限行1和6,星期二限行2和7,星期三限行3和8,星期四限行4和9,星期五限行5和0。途经本市高速公路过境通行但不驶出高速公路的机动车,不采取限行措施,允许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