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实行快速路限行的原因是为了缓解交通拥堵,减少车辆排放对环境的影响,保护城市空气质量和居民健康。

具体来说,根据长春市政府相关规定,在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7:00-9:00、下午17:00-19:00时段内,禁止使用轻型载货汽车、重型载货汽车、客运班车以及营运出租汽车等机动车在快速路行驶。此外,在特殊情况下也可能会进行临时限行措施。
快递路当然有限行规定的:大型货车,摩托车,电动车,人力车禁止驶入快速路,车速限速是80公里/小时。快速路禁止行人通行。具体还是要查一下长春市公安局发布的相关规定?
长春市摩托车限行的街道包括人民大街、解放大路、吉林大路、康平街、新发路、辽宁路、崇智路、长白路、西安大路、胜利大街、汉口大街、南湖大路新民大街、东民主大街、西民主大街以及快速路的部分路段,具体情况如下:
1、6:00~20:00,人民大街(站前广场至南湖大路段)禁止两三轮摩托车(交通管理车除外)通行。
2、7:00~19:00,康平街(康平广场至东西民主大街段)、新发路禁止两三轮摩托车(交通管理车除外)通行。
3、7:00-19:00辽宁路(西三条街至站前广场段)由西向东、崇智路(重庆路至建设街段)禁止两三轮摩托车(交通管理车除外)通行。
4、7:00-19:00辽宁路(站前广场至西三条街段)长白路(站前广场至东广场段)、胜利大街(站前广场至南广场段)、汉口大街(站前广场至西广场段),禁止从事营运的两三轮摩托车通行。
5、7:00-19:00吉林大路(亚泰大街至东环城路)禁止两三轮摩托车(交通管理车除外)通行。
6、7:00-19:00西安大路(西安广场至人民广场)禁止两三轮摩托车(交通管理车除外)通行。
7、7:00-19:00自由大路(新民广场至东环城路)禁止两三轮摩托车(交通管理车除外)通行。扩展资料:《长春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第七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道路交通发展状况,制定或者调整道路交通拥堵应急处置预案,决定实施相应的道路交通拥堵治理措施。第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道路交通通行状况实时监测机制,及时发布实时路况信息,引导交通出行;必要时,采取临时性限制通行等措施,疏解道路交通拥堵。城市快速路车流量达到饱和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临近饱和路段的上桥匝道口采取间断放行等临时性交通管制措施。
(一)7时至19时,以下街路禁止摩托车(包括普通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通行:
人民大街、解放大路、吉林大路(亚泰大街至东环城路)、西安大路(西安广场至人民犷场)、自由大路(新民广场至东环城路)、南湖大路(南湖广场至人民大街)、新发路、新民大街、东民主大街、西民主大街、康平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