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领结婚证离婚彩礼原则上是一定要退的。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且后两种情形,必须以双方离婚为前提。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结婚不到两年提出离婚彩礼可以要求退一部分。若是离婚之后,满足这些条件是可以让女方返还彩礼的:(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结婚两年离婚的,女方是否要退彩礼钱可以先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法律规定对于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查明属于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并没有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且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如果没有以上情形,则法院不支持退还。
你可以不退,但是如果对方要求了的话,那就应该退。
因为没领结婚证,不属于法律上的夫妻,财产关系适用一般法律,可以将彩礼视为附条件的赠与,条件没达到,可以撤销赠与。
离婚彩礼是否需要归还主要看双方是否共同生活在一起,如果双方没有共同生活在一起,或者生活在一起的时间较短,是可以请求另一方返回彩礼。还有一种可以返还彩礼的情形是,婚前给付彩礼致使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彩礼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彩礼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应该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双方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结婚彩礼是男方赠与女方父母的钱财,那甚至都不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以上内容参考:中国人大网-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结婚两年的不符合退彩礼的条件。只有在男方给付彩礼,如果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或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男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女方返还彩礼才会得到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