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7时至9时及17时至20时,禁止一切货车进入通行。每天7时至22时,禁止广州市籍号牌核定载重量5吨以上(含5吨)、外市籍号牌核定载重量0.6吨以上(含0.6吨)的货车通行。

限行时间的规定是周一到周五的早上七点到晚上的十点,但是节假日不会对外地的货车实行限行。星期六、星期日或者是因法定节假日调休变为工作日的,均不实施尾号限行措施。
每日6时至23时,允许公交车、出租车、校车、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抢险车通行所有的限行区域,即限行的车辆不包含上述特殊车辆,其他车辆禁止通行;每日23时至次日6时,禁止所有车辆通行。
违反法律相关条文的规定强行出行会对驾驶员处于三分的处罚并被处于两百元以上的处罚。
一、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19时以下路段限行外地车 以下范围(不含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19时,禁止非本市籍载客汽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通行: 东面:大观路(广汕路至中山大道段,不含)、东环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至东圃大桥段)、珠江水道(东圃大桥至长洲岛)以西; 南面:珠江水道(海珠区南面、长洲岛北面)以北; 西面:白云区、荔湾区与佛山市交界处以东; 北面:广汕路(大观路至华南快速干线段,不含)、华南快速干线(广汕路至春岗立交段)、华南快速干线三期、鸦岗大道(不含)以南。 二、以下路段工作日7时至19时限行外地车 以下路段工作日7时至19时,禁止非本市籍载客汽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通行: 内环路、内环路放射线高架路段、黄埔大道(中山一立交至科韵路口)、工业大道(南田路口至新滘西路口)、增槎路(增埗桥至北环高速公路口)、金沙洲大桥。 (注:内环路放射线高架路段包括:沙河立交、黄埔大道立交、东晓南立交、珠江大桥新桥〔广佛放射线〕、增槎立交、广园西立交、机场高速立交。)
天河区限行范围主要包括天河北、天河南、天河东、天河西四个主要街道,其中天河北限行范围为天河北路以北至黄埔大道西,天河南限行范围为天河南路以南至中山大道,天河东限行范围为天河东路以东至广州大道东,天河西限行范围为天河西路以西至天河北路。在这些限行区域内,私家车限行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早上7:30至晚上9:30,根据车牌尾号的不同,每周限行一天,以缓解交通压力,保障道路畅通。
每天早上 7 时至晚上 10 时, 持广州车牌的 5 吨以上货车、 持外地车牌 0.6 吨货车禁行,而在上下班高峰期(早 7 时-9 时,晚 5 时-8 时)所有货车一律禁行。 平时遇到限行的问题可以到省省回头车软件上的知道直接提问,系统会推送给在当地的货运司机及时帮你解答
广州开四停四管理措施是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在管控区域内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按自然日计算),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以上,简称“开四停四”管理措施。“开四停四”管理措施具体如下:
(一)管控区域内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按自然日计算),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以上。
(二)“开四停四”管理措施分为行驶计算周期与停驶计算周期,计算周期以自然天数计算,不区分工作日与节假日。
(三)在管控区域内行驶即触发行驶计算周期,即在行驶当天开始计算4天内,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即具体可连续行驶、间断行驶、单独行驶。
(四)行驶计算周期结束后,进入停驶计算周期,即连续4天禁止在管控区域内行驶。期间,车辆可在管控区域内合法停放点停放或在管控区域外行驶。停驶计算周期期间在管控区域内上道路行驶的,即未间隔4天以上行驶的,视为违反管理措施,之后必须满足连续4天以上不在管控区域内行驶,停驶计算周期才结束。停驶计算周期结束后,即可按行驶计算周期再次进入管控区域内行驶。管控区域内的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以及管控区域北边边界的华南快速干线三期辅路、尖彭路、同泰路、广州大道北(同泰路以北段)不受“开四停四”管理措施限制,为途经管控区域的市民提供绕行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