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孝文大道在限行范围吗洛阳关林大道限行吗

2023-08-19 10:51:30 浏览

限行时间:2021年01月04日至2021年06月06日、2021年06月10日至2021年06月24日、2021年06月26日至2021年07月20日、2021年07月24日至2021年12月31日,工作日08:00-19:00(节假日除外)。

洛阳孝文大道在限行范围吗洛阳关林大道限行吗

限行区域、范围:洛阳市:丝路大道(原西环路,不含)以东、三川大道(原东环路)~中州东路~安居路(不含)以西、邙岭大道(原310国道,不含)以南、南山大道(原南环路,不含)以北范围内道路、桥梁。

1、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京B号段号牌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有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3、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作业车辆。

2021年1月1日起,西环路(不含)以东、东环路~中州东路~安居路(不含)以西、邙岭大道(原310国道,不含)以南、南环路(不含)以北范围内道路、桥梁(王城大道快速路主线除外)区域内,周一至周五每天的8时至19时(牡丹文化节期间限行规定,另行通告),所有机动车(含临时号牌,不含悬挂新能源号牌)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尾号限行。

1、周一限车牌尾号为1和6的机动车。

2、周二限车牌尾号为2和7的机动车。

3、周三限车牌尾号为3和8的机动车。

4、周四限车牌尾号为4和9的机动车。

5、周五限车牌尾号为5和0的机动车。

6、此外,《通告》规定,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及调整为休息日的工作日不限行。

此次限行是基于洛阳市2019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城市区道路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中城市区内机动车按尾号限行两年的规定。

《通告》是为了缓解城市区拥堵,优化道路交通环境,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洛阳市空气质量,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出行安全。

闽南网-2021年洛阳限行最新通知:限号查询限行范围区域图

洛阳市限行时间是早上8点开始,晚上19点结束,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限行。

洛阳城市区限行规定:

(一)限行范围:西环路(不含)以东、东环路~中州东路~安居路(不含)以西、邙岭大道(原310国道,不含)以南、南环路(不含)以北范围内道路、桥梁。

(二)限行时间:每天上午8:00至晚上19:00。

(三)限行车辆:所有机动车(含临时号牌,不含悬挂新能源号牌)。

1、每周一至周五,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数为字母的,按字母前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实行尾号限行。

周一限车牌尾号为1和6的机动车;周二限车牌尾号为2和7的机动车;周三限车牌尾号为3和8的机动车;周四限车牌尾号为4和9的机动车;周五限车牌尾号为5和0的机动车。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及调整为休息日的工作日不限行。

2、针对重污染天气,启动应急响应预案,按临时发布应对措施执行。

为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防汛等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报请上级批准,决定自2021年8月9日起,解除城市区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具体恢复时间另行公告。

限行范围:丝路大道(原西环路,不含)以东、三川大道(原东环路)~中州东路~安居路(不含)以西、邙岭大道(原310国道,不含)以南、南山大道(原南环路,不含)以北范围内道路、桥梁。(重要提醒:调整王城大道快速路主线道路(南山大道至邙岭大道段)纳入机动车尾号限行范围)。

洛阳早都开始限号了,一直都在限号。

截2021年7月5日,星期一,根据有关限行规定为,当天上午8:00至晚上19:00(牡丹文化节期间限行规定,另行通告)周四限车牌尾号为1和6的机动车。

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优化道路交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出行安全。,洛阳市自2020年1月2日起在城市区实施以下道路交通管理规定。(有效期两年)

行吗

一、机动车尾号限行规定

(一)限行范围:西环路(不含)以东、东环路~中州东路~安居路(不含)以西、邙岭大道(原310国道,不含)以南、南环路(不含)以北范围内道路、桥梁(王城大道快速路主线除外)。

(二)限行时间:每天上午8:00至晚上19:00(牡丹文化节期间限行规定,另行通告)。

(三)限行车辆:所有机动车(含临时号牌,不含悬挂新能源号牌)。

1、每周一至周五,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数为字母的,按字母前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实行尾号限行。周一为1和6的机动车;周二为2和7的机动车;周三为3和8的机动车;周四为4和9的机动车,周五为5和0的机动车。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及调整为休息日的工作日不限行。

2、针对重污染天气,启动应急响应预案,按临时发布应对措施执行。

为保障城市生产、生活正常运转,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1、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公共电(汽)车、有统一外观标识的客运出租汽车、校车、摩托车、12座(含)以上客车。

3、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行政执法车辆和道路清障、保洁降尘专用车辆。

4、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环卫、园林、市政(含污泥运输)、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邮政(含报刊发行、快递)、押运、保险勘验、新闻采访、事故快速理赔、医疗废物转运等涉及民生专用车辆。

5、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6、办理“洛阳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通行证”的新型专用渣土车,严格执行通行证规定的时间、线路行驶。

此次机动车限行的范围为:

主城区丝路大道以东、三川大道-中州东路-安居路以西、邙岭大道(原310国道)以南、南山大道以北区域内的所有道路(不含上述道路)。伊滨区伊滨路以东、掘丁路以西、开元大道以南、南山大道-玄奘路以北区域内的所有道路(不含上述道路)。限行时间为:2020年12月7日至12月31日,每天7时至21时。

限行时间内,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和外地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数为英文字母的,以字母前最后一位数为准)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具体为: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单日上路行驶;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双日上路行驶。

市污染防治攻坚办上述负责人表示,洛阳市发布该《通告》实行相关措施,是根据我省相关要求,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市政府研究而决定的。

在此之前,我省的郑州、安阳等地已陆续出台有关规定,在城市区实行限行禁行措施。依法依规采取该措施,目的是缓解交通压力,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公众身体健康。

近期,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我省大部分地区连续出现中度至重度的污染过程。根据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及气象部门联合会商,预测12月我市整体气象扩散条件较差,预计有半月左右雾霾天气,将出现连续性轻中度污染,部分时段可达重度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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