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并未限外地牌照。

北环路以南、南环路以北、107国道以西、西环路以东(不含上述道路)范围内道路限行。
自2018年5月28日起,每周一至周五的7时至20时,法定节假日不限行。
(一)按照我市核发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号牌末位为字母的,以末位数字为准),周一至周五每天限行两个号,即: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1和6的机动车周一限行、2和7的周二限行、3和8的周三限行、4和9的周四限行、5和0的周五限行。
(二)已办理通行证的货车,同时遵守本限行规定。
(三)不受限行措施限制的车辆:
1、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公交车、大中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校车;
3、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道路清障专用车辆;
4、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环卫、园林、市政(含污泥运输)、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邮政(含报刊发行、快递)、押款、保险查勘、新闻采访、医疗废物转运及建筑工程商砼车辆等;
5、外地号牌车辆、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
6、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中规定:
第三十三条 省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划定禁止或者限制拖拉机、货运汽车、三轮汽车通行的区域。确因需要在禁止或者限制通行的路段行驶的,应当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件,并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第五十七条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二百元罚款:
(二)违反规定在专用车道内行驶的;
(三)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的;
(四)违反规定超车的;
(五)违反规定变更车道的;
(六)违反规定会车的;
(七)违反规定掉头的;
(八)违反限制或者禁止通行规定的;
(九)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通过时,未停车让行的;
(十)非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达到百分之二十以上的;
(十一)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附载作业人员的;
(十二)运载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照规定行驶的;
(十三)通过铁路道口,违反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指挥的。
今天时间:2020年1月13日(星期一),明天时间:2020年1月14日(星期二),新乡限号2和7。
一、新乡市限行区域
北环路以南、南环路以北、107国道以西、西环路以东(不含上述道路)范围内道路限行。
二、新乡市限行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的7时至20时,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不限行。
三、新乡市限行规定
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和外地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号牌末位为字母的,以末位数字为准),周一至周五每天限行两个号,即: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1和6的机动车周一限行、2和7的周二限行、3和8的周三限行、4和9的周四限行、5和0的周五限行。
四、违反规定在限行范围内行驶的机动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视频监控抓拍和民警路检路查依法予以处罚。限行期间遇有重度以上污染天气,需要启动更高级别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另行通告。
《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中规定:
第三十三条 省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划定禁止或者限制拖拉机、货运汽车、三轮汽车通行的区域。确因需要在禁止或者限制通行的路段行驶的,应当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件,并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新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规定:
第二十三条 在用机动车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污染物排放检验,经检验合格方可上道路行驶。
未经检验合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在用机动车排放大气污染物超过标准的,应当进行维修;经维修或者采用污染控制技术后,大气污染物排放仍不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应当强制报废。
以下是旧的新乡限行最新通知
新乡12月份限行尾号: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车牌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外地车牌同样限行,临时车牌也限行。
限行新乡限行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8:00-19:00,法定节假日和周六日不限行。
新乡限行区域:107国道以西、北环路以南、南环路以北、西环路以东(不含上述道路)范围内道路限行。
新乡货车限行规定:
1、南环、西环、北环、东环路(老107国道的南环路至北环路段)每天12:00—18:00允许核载1吨(含)以上货车、危化品车、专项作业车、拖拉机、农用三(四)轮车通行,其它时段禁止通行。
2、南环路以北、西环路以东、北环路以南、东环路(老107国道的南环路至北环路段)以西区域内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核载1吨(含)以上货车、危化品车、专项作业车、拖拉机、农用三(四)轮车通行。
一、外地燃油车、本地燃油车
2022年02月05日至2022年06月06日、2022年06月09日23时59分起,工作日08:00-19:00(节假日除外)
新乡市:北环路以南、南环路以北、107国道以西、西环路以东(不含上述道路)范围内道路限行。
每周一至周五的早上8时至晚上19时。
1月10日,新乡市发布《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区机动车限行时间的通告》,调整限行时间,决定自2022年1月10日起,将城区机动车限行时间调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早上8时至晚上19时,其他不变。
每周一至周五的7时至20时,每天限行两个号。
107国道以西、北环路以南、南环路以北、西环路以东(不含上述道路)范围内道路限行。
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和外地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号牌末位为字母的,以末位数字为准),周一至周五每天限行两个号,即: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1和6的机动车周一限行、2和7的周二限行、3和8的周三限行、4和9的周四限行、5和0的周五限行。
已办理通行证的货车,同时遵守本限行规定。不受限行措施限制的车辆:
1、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公交车、大中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校车;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
3、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道路清障专用车辆。
4、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环卫、园林、市政(含污泥运输)、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邮政(含报刊发行、快递)、押款、保险查勘、新闻采访、医疗废物转运车辆等。
5、已办理通行证的建筑工程商砼车和渣土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