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自1997年起实施机动车限行政策至今已经24年,期间经历了多次调整。最近的一次调整是于2021年4月12日开始实行,限行时间由7:30-20:00缩短为7:30-9:00和17:00-20:00,每周六日和节假日不执行。此外,新政还新增了政府购置新能源汽车、国家重大活动举办期间暂停限行等特殊情况下的豁免规定。新政的出台旨在优化城市交通拥堵、减少车辆污染,同时为公众提供更加便捷的出行方式。

按以下方法可以申请限行
一、受限机动车在“错峰限行”时段,如果闯入未设置禁止通行标志的“错峰限行”区域道路,按“机动车未按规定在限制、禁止的区域或路段通行”定性,处100元罚款。
二、受限机动车在“错峰限行”时段,如果闯入设置禁止通行标志的“错峰限行”区域道路,按“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定性,处100元罚款,扣3分。
三、受限机动车,在“错峰限行”临近时间段,在道路上停车等候放行而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按“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定性,处50元罚款。若驾驶员离开车辆的,按“不按规定停放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定性,处150元罚款。
深圳工作日早高峰(7:00-9:00)和晚高峰(17:30-19:30)期间,禁止所有非深号牌载客汽车上路,其余时间段和法定节假日没有任何限制。
非深圳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前两次在本通告禁行区域内违反禁行规定的,不予处罚,自第三次违反禁行规定起,深圳交警将予以罚款处罚。对于违反限行规定通行的车辆,将按照冲禁令予以300元的处罚,并记1分。
应该是会吧,限行时段有行驶记录的,第一次、第二次不予处罚,自第三次起依法处罚,一般是罚款300元,记3分,但是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和救护车是不会受到相信限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