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行政级别采用行政五级划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司厅局级、县处级、乡镇科级,各级分为正副职。**部委的等级即平常大家所说的“国、部(省)、司、处、科”五级。

2、省是部级,地级市是厅级,县是处级。一般来说,省级行政单位为正厅级,市级行政单位为正处级,县级行政单位为正科级。
但对四个直辖市来说,市级行政单位为正厅级,县级行政单位为正处级。对十五个副省级城市来说,市级行政单位为副厅级,县级行政单位为正科级。3、舟山市是普通的地级市,所以舟山市财政局为正处级行政单位,某县财政局为正科级行政单位。
扩展资料行政职务与级别:
(3)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四至二级;
(4)部级正职,省级正职:八至四级;
(5)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十至六级;
(6)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十三至八级;
(7)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十五至十级;
(8)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十八至十二级;
(9)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二十至十四级;
(10)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二十二至十六级;
(11)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二十四至十七级;
(12)科员:二十六至十八级;
(13)办事员:二十七至十九级。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行政级别
正部级以上的官员是副国级和正国级干部,副国级有中纪委、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国级有**、总理、全国人大**,政协**,军委**。正部级官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官员级别的一种。又称正省级官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官员是经过任命、具备一定等级的**工作人员。正厅级及以上干部为高级干部。国务院各部委正职干部,如教育部部长、国家发改委主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正职干部,如省长、直辖市市长、**正军职干部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八条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第十九条公务员职级在厅局级以下设置。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级序列,根据本法由国家另行规定。第二十一条公务员的领导职务、职级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由国家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职务与职级的对应关系,公务员担任的领导职务和职级可以互相转任、兼任;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可以晋升领导职务或者职级。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领导职务、职级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公务员在同一领导职务、职级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公务员的领导职务、职级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以及其他待遇的依据。
正部级以上的官员是副国级和正国级干部,副国级有中纪委、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国级有**、总理、全国人大**,政协**,军委**。正部级官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官员级别的一种。又称正省级官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官员是经过任命、具备一定等级的**工作人员。正厅级及以上干部为高级干部。国务院各部委正职干部,如教育部部长、国家发改委主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正职干部,如省长、直辖市市长、**正军职干部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八条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第十九条公务员职级在厅局级以下设置。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级序列,根据本法由国家另行规定。第二十一条公务员的领导职务、职级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由国家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职务与职级的对应关系,公务员担任的领导职务和职级可以互相转任、兼任;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可以晋升领导职务或者职级。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领导职务、职级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公务员在同一领导职务、职级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公务员的领导职务、职级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以及其他待遇的依据。
主要有:正国级、副国级、正部级、副部级、正局级、副局级、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还有属于“非领导职务”的巡视员(正局级)、副巡视员(副局级)、调研员(正处级)、副调研员(副处级);有的还设有股级(比科级小,不能算是正规的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