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号规定:本市核发号牌尾数为英文字母的机动车(含机动车临时号牌和赣M号牌),在限行区域内按车牌最后一个阿拉伯数字实行轮流限行的管理措施

限行区域为:洪城路,抚河南路,施尧路的灌婴路口至三店西路口段,三店西路,井冈山大道的三店西路口至洪都南大道口段,洪都南、中、北大道,沿江北、中大道围合的区域(含以上道路)和南昌大桥、八一大桥。
每周一至周五7时至21时(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对机动车(含本地机动车、外地机动车、临时号牌车)在限行区域内按车牌尾号实行轮流限行的管理措施(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机动车,按车牌最后一个阿拉伯数字实行轮流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