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行车型:核载不足9人的小型及微型载客汽车。

不受限车辆: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以及新能源车、微公交、出租车、网络预约出租车不受限。有护送危重病人等紧急需要的,当面或电话(0931—5167114、8127086)申请公安交警部门予以保障。
从星期一至星期五按车牌号最后一位数字依次对应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限行。非甘A号牌来兰当日不受限,次日起同城同策。
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以及新能源车、微公交、出租车、网络预约出租车不受限。有护送危重病人等紧急需要的,当面或电话(0931—5167114、8127086)申请公安交警部门予以保障。
核载不足9人的小型及微型载客汽车,从星期一至星期五按车牌号最后一位数字依次对应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限行。非甘A号牌来兰当日不受限,次日起同城同策。
限行车型:核载不足9人的小型及微型载客汽车。
以武威路北段—任家庄街—光华街—敦煌路—七里河黄河大桥—北滨河中路—北滨河东路—雁滩黄河大桥—南滨河东路—雁东路—段家滩路—鱼池口路—东岗东路—嘉峪关北路—嘉峪关南路—飞天西路—珠子巷—排洪沟路—南环路—工林路—兰工坪路—建西东路—武威路北段构成的围合区域内的所有道路、桥梁为限行区域。
限行时间:每个工作日的7:30-19:30(周六日不限行)
限行车型:核载不足9人的非本市号牌小型及微型载客汽车。(9座含9座以上不限行)
限行尾号:机动车号牌数字最后一位是1、6的,每月1、6、11、16、21、26、31日限行;尾号为2、7的,每月2、7、12、17、22、27日限行;尾号为3、8的,每月3、8、13、18、23、28日限行;尾号为4、9的;每月4、9、14、19、24、29日限行;尾号为5、0的,每月5、10、15、20、20、30日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