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下无法要回购房定金

2024-06-15 15:41:26 浏览

随着房价的上涨,购房人也越来越多,但很多人购房后会发现自己交了定金却无法要回。那购房者要回定金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呢?又该如何维权呢?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这方面知识。购房者交付定金时双方约定为定金条款或者说是定金条款(以下简称定金条款),商品房买卖合同一旦成立,定金条款就具备法律效力

哪些情形下无法要回购房

1、定金合同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必备条款,购房者交付定金时双方已经约定为定金条款,定金条款属于定金合同的一部分,是购房者取得订立合同的初步担保方式。

定金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其主要内容是:(1)约定了卖方交付定金后,如果合同未能订立时有违约行为,将根据不同情况收取定金;(2)约定了卖方如果不履行房屋买卖合同时,应双倍返还其所交定金。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必备条款为主合同的附件或者说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后,出卖人交付的仅是商品房出卖而非其他标的物质产品。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后支付的价款,从当事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给付金钱或其他特定物,作为担保或者支付一定数额违约金的协议形式。如果当事人未按认购书约定期限予以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交付购房款的,应当双倍返还购房款或支付违约金。

2、购房者支付定金后应及时与开发商取得联系,并确认签订主合同,否则交付定金后不能要求开发商退定金。

一般来说,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后,如果购房者向开发商交纳了定金,一般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就会收到开发商打来的电话通知:开发商通知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这是法律赋予主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如果购房者未及时与开发商取得联系而导致购房人未及时支付部分房款并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则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应该返还购房者支付的部分房款或返还已经交纳部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定金。但开发商向购房者提供了主交易合同副本给购房者查验,证明双方已经确定签订主合同。因此购房人交付定金后应该及时与开发商取得联系。如果开发商无法联系到自己时则无法要回定金。

3、因开发商违约定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很多。

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商品房买卖定金条款,在实践中,开发商可能会存在故意和过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不能履行不到位。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22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的,该预付款不能单独作为出卖人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事由。当事人约定的保证方式不能单独作为出卖人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事由。”第23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以约定的保证方式或者以其他方式没有解除权的一方履行债务或者提供劳务并因此受到损失拒绝履行合同约定或者不履行合同约定条款的一方当事人请求其返还定金的责任时,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当事人请求其返还定金金额与实际损失不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责任”。可见实践中开发商可能存在故意和过失违约行为。但在司法实践中大多开发商也会采取“双倍返还”、“双倍定金”等违约责任分担方式为购房者挽回损失。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之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交付定金作为债权担保的,当事人一方逾期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债权的情形,对方请求支付定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另一方不支付定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该两条条款是平等的法律关系,购房者有权依据定金条款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这在实践中很少有人会认为定金条款有效,因为定金本身并非一种合同担保,只意味着一种债权行为担保,因此有可能存在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但在司法实践中一般都认为即使该合同违反法律规定,也应当认定为有效并予以解除。

本文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联系本站客服,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